基隆市議員張秉鈞父子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判緩刑,目前上訴二審中。資料照。翻攝張秉鈞臉書
基隆市議員張秉鈞一家3口涉拿人頭詐領上千萬助理費,去年底被基隆地院依貪污等罪輕判緩刑5年,檢方不服一審判決引用「情堪憫恕」條款減刑,檢辯都上訴高院拚改判。由於張秉鈞的境管令將於7月中屆滿,檢方堅持境管,張秉鈞則強調有公職在身可能出國考察,希望解禁。高院審酌他涉及的罪名法定刑度為7年以上,未來仍有改判可能性,因此裁定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高院指出,張錦煌和張秉鈞父子去年獲交保後,法院諭知自去年11/14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即將在7/13屆滿。檢方向高院主張,2人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為確保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仍有必要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張錦煌沒意見,但張秉鈞和辯護人則表示,他目前仍身為基隆市議員,由於擔任公職有出國考察行程,如果長期境管可能影響他的生活和工作,希望高院解除境管。
高院認為,依據卷內事證,兩人犯罪嫌疑仍屬重大,由於法定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經檢察官上訴後,本案或許有可能改判較重的刑度,甚至撤銷原審緩刑宣告,以一般人趨吉避凶、畏懼重罪審判、執行的正常心理,客觀上,被告畏罪逃亡規避審判及執行的可能性甚高,據此認定仍有逃亡之虞。
高院認為,以責付、限制住居或增加保金、命令定期報到等方式,都不足以排除出境滯留不歸的可能性,因此裁定張秉鈞父子自7/14起延長境管8個月。
基隆地檢署查出,張秉鈞的資深議員父親張錦煌、媽媽陳瓊茹,在張錦煌當議員任內找臭豆腐小販和親戚當人頭詐領近千萬助理補助費,張秉鈞承襲政治香火後也用同招詐得上百萬,還違法收受百萬政治獻金。檢方將3人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
基隆地院審酌,張秉鈞一家3口全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考量他們因為選民服務活動開銷、公益支出過大而需實質貼補,另因參選立委需要競選經費等情形才犯案,情況和中飽私囊的情形不一樣,因此引用《刑法》情堪憫恕條款減刑。
法院輕判張秉鈞1年11月、褫奪公權4年,另依《政治獻金法》判4月,均緩刑5年,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須支付公庫80萬元、2年內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張錦煌判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支付公庫100萬元;陳茹瓊判1年11月、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支付公庫60萬元、2年內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檢方認為,判決認定2人犯行均非可取,不宜使用情堪憫恕條款予以減刑、判緩刑,因此對父子倆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