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在前麥寮鄉長蔡長昆家中保險箱搜出大筆現金,其中綠色袋子裡也是裝著現金。最高檢察署提供
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台西鄉前林姓鄉長之丁姓丈夫,涉嫌透過發動村民抗爭,對綠能廠商勒索財物,檢警昨天(6/25)於蔡住處扣得新台幣270萬元不法所得,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前蔡姓鄉長及陳姓白手套獲准,丁男30萬交保。
雲林縣平均日照達3.51小時,且每單位太陽能板日均發電度數逾3.66度,換算每年發電度數高達1300度,吸引綠能業者進駐設立發電場。雲林地檢署說明,檢方指揮彰化縣調查站、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台西鄉前鄉長之夫丁文彬涉嫌勒索綠能廠商C公司案件,經蒐證完備後,於昨日執行搜索2處,於蔡長昆住處當場扣得不法所得現金270萬元。
檢方指出,該案緣起綠能廠商D集團於2020年間開始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集團旗下C公司負責雲林縣麥寮鄉、台西鄉之陸域風電部分,蔡長昆、陳男及丁文彬等人均明知C公司就風電機組已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所核發之施工許可,仍以藉勢、藉端方式對D集團負責人及相關承辦人施以恐嚇,甚至發動村民到施工現場陳抗阻止施工,藉此勒索財物。
檢警通知蔡、丁及白手套陳男等8人到案說明,訊後認蔡、陳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今日(6/26)聲請羈押禁見並均獲准;丁訊後被檢方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命其以30萬元具保,並於1個月內繳回其全部之不法所得。
專案小組於2020年2月間搜證,當時民眾在麥寮鄉後安村抗議風機,時任麥寮鄉長蔡長昆也在現場。最高檢察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