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赴立院報告。陳品佑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後宣示要「五打七安」,其中打擊詐騙更是重中之重,行政院日前擬定「打詐四法」,並送往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內政委員會審議。內政部長劉世芳今(6/5)早出席會議前表示,《詐欺犯罪危害條例》是內政部主管,另外三法則由法務部、金管會負責,她認為要四個法一起連動,才能有效遏止猖獗的詐騙。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提出「打詐四法」中的《詐欺犯罪危害條例》,並邀請劉世芳、警政署長張榮興等官員備詢。劉世芳受訪時表示,《詐欺犯罪危害條例》是內政部主管,另外三法包括《通保法》、《科偵法》、《洗錢防制法》,都是由法務部、金管會負責。她強調,「打詐四法」需要四個法一起連動,才有法制基礎能有效遏止詐騙。
媒體追問,有民團質疑這次打詐修法過嚴,更生人恐難以回歸社會,劉世芳說,處理法條的過程中一定會跟朝野立委溝通,就能聆聽立委所代表的民意,而且未來在黨團協商時,會以行政院整體四個方案的立場,跟各黨團來說明。
另外,對於台北市警察局長人事案爭議,劉世芳僅回應「已經處理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