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交條例》預計6/30上路。資料照片
總統府昨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包括路口、公車站、併排等臨停,及騎樓違停、騎車講手機等微罪不開放檢舉,由警方取締。交通部今(5/30)表示,有相關子法配合修正,目標6月30日上路,但確切日期仍待行政院核定。
新《道交條例》中,民眾可檢舉項目共有5項,分別為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違規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違規(含臨時)停車。
其餘微罪部分則不開放檢舉,例如,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併排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等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
違規記點也明訂只能由警察當場攔檢,確認警駛身分才會記點,逕行舉發、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則不會計點。
交通部表示,總統令發布後,還有裁罰細則及道安講習等子法要預告修正,並經行政院核定,目前希望新法6月30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