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召委羅明才今早安排赴財政部考察近十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各地方政府情形;由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向立委簡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0)日下午將審查朝野立委共14個版本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草案;今早財委會召委羅明才安排赴財政部考察近十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各地方政府情形;財政部財由政務次長阮清華接待並向立委簡報。
包括召委羅明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都在今早10時赴財政部聽取阮清華的簡報,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稍晚抵達,只開放媒體在會前拍照。緊接著今天下午2時30分時,財委會開始審查立委提案共14個版本的財劃法,不過目前仍沒有院版草案。
據了解,阮清華將向立委簡報稅課收入劃分方式,在稅收直接分成部分,遺贈稅直轄市分成50%,市及鄉鎮市分成80%;土增稅直轄市分成100%,縣(市)分成80%;菸酒稅的18%按人口比例分配直轄市及台灣省各縣(市),2%按人口比例分配金門縣及連江縣。
在統籌分配稅款方面,營業稅在扣除統一發票獎金3%後的40%予以分配;所得稅10%;貨物稅10%;縣(市)土增稅20%。
以112年實撥款為例,中央對地方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共4,227億元,來自營業稅2,199億元,所得稅、貨物稅共1,998億元,土增稅30億元。
而營業稅在扣除統一發票獎金後40%(2,199億元),以及所得稅、貨物稅(1,998億元)的合計數,要先提撥6%做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以支應地方政府緊急重大事項。之後61.76%分配直轄市,24%分配縣(市),8.24%分配鄉鎮市。
另有4,455億元補助款,一般性補助款及專案補助2,121億元,計畫型補助款2,334億元。
而中央對地方經常性財源挹注呈現年年上升,其中,112年度達到6,348億元,直轄市占比54%,縣市(含鄉鎮市)占46%。
財政部表示,財劃法研修方向應該有5大面向,提升財政自主,擴大中央統籌分稅款規模;劃一分配基礎,直轄市及縣市均按同一公式分配;調劑財政盈虛,優先彌補基準財政收支差短,縣市整體淨增數高於直轄市;保障既有財源,研議財源保障機制,維護既有獲配財源,且只增不減;精進分配機制,激勵財政努力,強化財政紀律,兼顧招商誘因及污染產業回饋。
財政部最終表示,以往地方財政面臨不足及不均問題,有關不足問題,地方財政狀況因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等財源挹注,現階段已明顯改善。
至於不均問題,則需透過分配公式予以改善,財政部已就統籌稅款分配公式洽徵地方政府意見,因部分地方政府提供的指標常有疑義,將待釐清後,適時邀集會商,以尋求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