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林正義。郭宏章攝
今年是《台灣關係法》立法45週年,台灣正面對中國侵略不斷升高的壓力,究竟美國保衛台灣的決心有多高,學者宋承恩今天表示,美國在台灣關係法、六項保證以及近年的國防授權法(NDAA)等,盡可能在武裝台灣,讓台灣可以有足夠的能力自我防衛,如果台灣做得不夠,美國會很著急,包括派美軍到台灣協訓,推動台灣國防現代化,中研院研究員林正義也表示,美國支持台灣有很多種的方式,經歷川普同意出售F-16V等先進武器,到了拜登政府相當明確,現在終究讓過去遮遮掩掩的6項保證,變成北京最痛恨的一個環節,情況已經與過去不同。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台灣國際法學會今天(4/20)上午舉行「《台灣關係法》四十五週年-台美關係的機會與挑戰」座談會,由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廖福特主持,邀請中研院歐美所研究員林正義、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邱俊榮、成大法律系副教授陳怡凱、遠景基金會副執行長宋承恩等多位學者與會,探討《台灣關係法》穩定台海局勢,對台灣的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重大貢獻等各種議題。
遠景基金會副執行長宋承恩在會中分析《台灣關係法》架構下美國對台軍售與安全保障,這45年來確實維護了台海安全與穩定,但隨著兩岸軍事力量差距逐漸擴大,形成美國近年來對此重大關切,原本依據《台灣關係法》之下,美國向台灣所提供的防禦性武器,但在近年來美國把軍售需求與中國軍事威脅「有機連動」的整體方向下,所謂「防禦性武器」已經產生微妙的變化。
宋承恩表示,衡諸當前内外情勢,美國的政策應該會持續由兩個方面,皆以更大力度與密集度的推進,第一,是持續強化台灣的自我防衛能力。第二,是督促台灣切實進行國防改革、增加國防預算、強化自我防衛的意志韌性與準備。
宋承恩也表示,就持續強化台灣的自我防衛能力方面,美國與台灣除了已知的國防合作會持續強化外,在可行的範圍內,也可能在軍事的國際合作上有所進展。包括送台灣部隊到美國受訓以及派美軍教官來台協訓台灣部隊等。
成功大學法律系陳怡凱副教授(右)與遠景基金會副執行長宋承恩,出席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舉辦的《台灣關係法》45週年座談會。郭宏章攝
此外,與會學者也提到,1979年當時,美國基於「一個中國」、兩岸人民未來可能統一的假設,所推動立法產生了《台灣關係法》這部特別的國內法,但是45年後,台灣已經歷經民主化進展,因此有必要討論是否對《台灣關係法》進行修正。
廖福特提出兩點觀點,第一是《台灣關係法》剛開始的時候,於1979年生效,在當時那個年代,這部法律主要在說,美國與台灣終止了政府間的關係,這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也就是美國還是支持所謂「一中政策」,只是轉移了合法政府的承認,只是從中華民國轉移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這個架構沒有變,到目前為只都沒有變,這是台灣面臨到的最大困難,因此要想如何去改變。
第二點是,如果當時1978至1979年沒有《台灣關係法》立法的話,台灣會多危險?因為那是美國國會的立法,國會立法的好處是會約束行政權,也就是不管美國是哪個政黨執政,它都要順著國會立法。如同剛才所說的,《台灣關係法》在美國,不管是台灣政策還是對中國政策,一直是都要把《台灣關係法》放在第一位,因為《台灣關係法》的法律位階比行政權位階(公報)還要高,
所以提供給台灣的安全保障,其實是相當重要的,若沒有《台灣關係法》的話,1979年台灣可能就被中共解決掉了,因為美國有《台灣關係法》才有對台軍售,才能協助國防。
至於台灣希望不希望其他國家比照美國一樣,也訂定類似《台灣關係法》的國內法律?這對台灣是好還是不好?這個必須要仔細思考。當然最好的是直接建立正式的外交關係,如果這個最好的方法還是不行的話,或許其他國家,例如日本或加拿大,能夠訂定一個特殊的國內法的話,可能對台灣是個正面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