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崁頂里吳姓里長涉嫌以旅遊、餐會及贈送禮品等方式,替3名里長候選人拉票,士林地檢署依投票行賄罪偵辦。呂志明攝
新北市淡水區崁頂里吳姓里長今年不競選連任,卻涉嫌利用里經費、補助款及私人款項,舉辦里民旅遊、重陽節餐會,並贈送禮品,替游姓、曾姓及陳姓3名里長候選人拉票。士林地檢署6日搜索5處,約談4名被告及19名證人,訊後吳男10萬元交保。
新北市去年通過里鄰編組與里界調整,淡水區崁頂里再畫分出「新崁里」、「新市里」,今年實施。現任崁頂里吳姓里長在今年九合一選舉不競選連任,推舉游姓、曾姓、陳姓女子參選里長。
士林地檢署日前獲報,指新北市淡水區吳姓里長涉嫌運用里辦公室經費及相關補助款,再以私人款項加碼,選前頻頻舉辦里民旅遊活動,以及假借重陽敬老節名義舉辦餐會,並趁機贈送餅乾、關廟麵、超商禮券等物品,向具有投票權的里民尋求支持,替游、曾、陳3候選人拉票。
檢方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及新北市警察局淡水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相關卷證、蒐集事證。專案小組6日持士林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吳姓里長等人的住居所,及聯合競選總部等5處執行搜索,查扣手機及相關文件等證物,並通知吳姓里長、3名里長候選人共4名被告,以及19名證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吳姓里長等4人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諭知吳姓里長以10萬元交保、游姓里長候選人以5萬元交保,曾姓及陳姓里長候選人則限制住居。
據了解,吳姓里長具有警職背景,2022年辭去警職後參選,當選淡水區崁頂里里長,今年不再競選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