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居家辦公」成為新常態,許多人認為在家上班不僅能兼顧防疫,時間安排也更自由,甚至在疫情趨緩之後,對於恢復實體上班興趣缺缺,不過,若是改成永久在家上班,小心會被扣薪水!根據路透社8月10日報導,科技龍頭谷歌(Google)的員工若選擇全職在家工作,工資可能會減少10至25%。
隨著疫情逐漸受到控制,美國科技產業紛紛希望員工結束居家辦公、返回公司上班,蘋果執行長庫克曾在6月表示,員工9月起應每週至少回辦公室工作3天,引發員工不滿,總部位在矽谷的谷歌、臉書和推特等公司也傳出將對搬到較低成本地區,實施遠距辦公的員工減薪。
根據路透社掌握到的一個薪酬計算器,如果谷歌員工選擇永久轉到居家辦公,在家上班的人與疫情前在同個辦公室工作的同事,可能會在薪資上面臨不同調整,其中長途通勤者受的影響更深。
對此,一位谷歌發言人表示:「我們的薪酬方案一直是由地點決定的,我們總是根據員工的工作地點支付當地市場的最高薪酬。」他強調,員工在不同城市工作的薪水原本就有所不同。
有位在谷歌西雅圖辦公室工作的員工透露,根據公司6月推出的工作地點工具(Work Location Tool)預估,若是全職在家工作,他的工資可能會減少約10%,因此雖然每天需花2小時通勤,他仍選擇到公司上班:「減薪幅度和我最近一次升職時獲得的加薪一樣高。我不希望那麼努力獲得升職後又被減薪。」
而在舊金山的谷歌員工則說,如果他們離開舊金山,到太浩湖等成本幾乎相同的地區工作,遠距上班的薪資將減少高達25%。
不過,谷歌卻對此表示,公司並沒有根據員工選擇到公司上班或遠距工作調整其薪資,甚至重申:「員工到紐約市辦公室上班,和從紐約市其他地點遠距辦公,薪資將是一樣的。」
對於遠距工作公司究竟能否減薪?曾任台北市勞動局長、具備法官資歷的律師陳業鑫表示,員工在家遠距辦公,公司未得員工同意,不得降低工資而形成對勞工不利之變更。他強調,居家工作或分區辦公都可能涉及工作場所及工時的起訖變更,這些都是勞動契約應記載的事項。
因此,他建議勞雇雙方應以書面方式將工作模式變更實施期間、出勤紀錄記載方式、交通津貼是否變動等妥為約定,作為原有勞動契約增補條款,避免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