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在寵物店看到可愛的毛小孩,會想要將牠們帶回家飼養,但提醒飼主們,帶毛小孩回家之前,務必要確定牠們是來自「合法且守法的特定寵物業者」。高雄市動保處教飼主「如何判斷合法又守法的店家」,首先要看寵物店內懸掛的許可證、犬貓全面寵物登記、籠子外有公開的法定寵物資訊,還有要注意業者在買賣時提供的文件。
高雄市動保處指出,特定寵物業包含「犬、貓的繁殖、買賣和寄養業」,因為這些涉及動物生命與福利,要申請的業者必須符合資格才可以經營,也要遵守店內母犬貓、幼犬貓的全面寵物登記、母犬貓繁殖年齡與胎數限制,政府每年都會稽查,並且會將結果公布在動保處官網。
飼主想要向寵物店購買毛小孩時,除了注意寵物是否「活潑健康」以外,也要留意店內必須掛「許可證」,籠外要標示「品種、性別、出生日期、晶片號碼、外觀顏色、特徵、絕育情形、來源特定寵物業者名稱及許可證字號」,帶毛孩回去之前,也要確認動物身上的晶片號碼跟寵物登記情形。
動保處也強調,業者若沒有許可證,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反繁殖作業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鍰,拒未提供購買者有關寵物資訊文件或廣告行銷宣傳時未標示許可證字號最高可處新台幣7萬5000元罰鍰,提醒業者千萬別存僥倖之心,觸法將遭重罰。
除此之外,高雄市動保處也宣導「4個飼主必須盡的責任」,分別為:
1.家犬必須植入晶片並登記(貓鼓勵施打)
違者處3千至1萬5千元罰鍰
2.犬貓每年必須施打一次狂犬病預防疫苗
違者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3.犬貓必須結紮或申報免絕育,禁止未申報就繁殖
違者處5萬至25萬罰鍰
禁止無照買賣犬貓,違者處10萬至300萬罰鍰
4.犬貓外出應有7歲以上之人伴同、不放養
違者處3千至1萬5千元罰鍰,如肇事飼主必須負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