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淹水補助擴大,市府啟動0822豪雨災害專案救助措施,未達50公分加碼1萬,家電泡水再補1萬。高市府提供
高雄連日豪雨造成多區積淹水,市府今(8/25)公布災後救助及補償方案,住家淹水50公分以上每戶最高可領3.5萬元,未達50公分也有1萬元慰助;營業場所、工廠、泡水家電及車輛也納入補助,相關申請自明日起至9月30日止。
針對住家淹水救助,有居住事實的住戶若淹水達50公分以上,原有市府1.5萬元救助金,加上中央2萬元,每戶共可領3.5萬元;淹水未達50公分者,市府另加碼1萬元慰助。
營業場所及工廠同樣適用相關救助。淹水未達50公分者,每戶加發1萬元;達50公分以上者,加發1.5萬元,加上中央2萬元後,最高可領3.5萬元。
家電部分,住家或營業場所淹水達30公分以上,造成主要生活家電損壞,每戶可申請1萬元補償。受災民眾在清理或送修前,須先拍照留下受損情況及泡水痕跡,供後續申請使用。
泡水車也可申請,凡車輛在豪雨期間位於高雄市認定淹水範圍內並因淹水受損,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2萬元,其餘機車最高2千元,實際金額則依維修或損失費用核實發放。
除了災損補助,房屋也可申請房屋稅減免。住宅淹水樓層或毀損面積超過50%,可免徵一年房屋稅;毀損面積30%至50%,則可減半課徵一年。高雄市牌照的泡水車,也可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
申請期限為8月26日至9月30日,住家、營業場所及車輛相關補助,原則上向災害發生地區公所申請。住屋淹水救助須準備身分證明、房屋稅籍或租屋契約等實居證明、存摺影本,以及能確認淹水高度或水痕的照片;已由市府劃定為淹水區域者,可免附受災照片。
泡水車申請則須檢附行車執照、存摺影本及泡水證明,另須提供維修發票收據、報廢證明、載明泡水事實的轉賣契約,或國稅局災害損失證明等文件。
市府表示,此次補助涵蓋住家、營業場所、工廠、生活家電及泡水車,受災民眾可依實際損害情況,於期限內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