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達電視台獲得體育署贊助轉播大型運動賽會。陳國偉攝
針對立委呼籲,下屆奧運或國際重大運動賽會,由政府出資購買轉播權利金,再由各平台合作,組成奧運轉播國家隊,體育署今天表示,可聆聽各界意見進行討論。
巴黎奧運落幕,台灣代表團獲得2金5銅佳績,但過程中,民眾反映無法觀賞到台灣運動員比賽實況,甚至需要花費購買帳號,才能觀賞賽事,而本屆巴黎奧運,由愛爾達競價取得國際標,奪下台灣轉播總代理權,體育署也出資16%贊助轉播相關費用。
根據《中央社》報導,愛爾達是先取得轉播權,才向體育署申請補助金,同時也因為政府出資補助,因此要求愛爾達與無線電視台公共電視及華視合作轉播,並提供畫面給國內新聞台製播新聞。
體育署今發聲明表示,政府現行作法為考量兼顧民眾收視權益及產業發展,有限資源下,提供適度獎助給取得或擁有重大國際運動賽事轉播權的依法立案或登記的公司、法人及團體,台灣民眾皆能透過電視或收視平台觀賞這類賽事。
有關立委提議,政府買下重大國際賽事轉播權等作法,體育署表示,可聆聽各界意見進行討論。
愛爾達自2008年起,已取得5屆夏季奧運(含2024巴黎奧運)、4屆亞運及4屆FIFA世足賽之轉播權,其中取得4屆奧運、2屆亞運及3屆世足賽之臺灣地區無線電視、有線電視及網路電視之獨家轉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