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批評文化部打造OTT燒錢,文化部反駁表示是要投資文化內容。圖為文化部長李遠。資料照,陳品佑攝。
立法委員葉元之昨日質詢國發會時指出,「文化部要以百億國發基金打造OTT平台」,對此文化部今(11/7)日表示,文創產業國發基金自始至終都是投資台灣「文化內容」,強調「並沒有要投資OTT平台」,對於公開且明確的事實遭誤解,文化部表達遺憾。
文化部長李遠日前表示,已再跟國發基金爭取到100億資金,將和民間、電信業者共組基金將作品推上國際,但立委葉元之昨質詢國發會主委劉鏡清時則以Disney+為例,指出投資平台很燒錢,批評資金應該集中在提高影劇內容品質。
對此文化部今日表示,李遠10月23日在立法院備詢時時清楚說明,已爭取國發基金第2個100億,並與3大電信業者合組基金,期盼「加強投資文化內容,如果文化內容成功,就可以賣到全世界」,是鼓勵國內3大電信公司投資「內容」,讓各自既有的OTT平台能因為「內容」而壯大。
文化部進一步解釋,此政策同時要藉由政府所引進民間資金,拍攝出更高品質且可以行銷全世界的影視作品,以及支持其他文創產業如音樂、漫畫、文學、表演藝術、視覺藝術等,並沒有所謂文化部要投資「打造最大的OTT平台」。
文化部強調,文化部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主導文創國發基金投資,自始至終都是對於台灣「文化內容」的投資,且所有投資案都經過專業、嚴謹的審議過程,卻被解讀為「文化部要斥資百億打造OTT平台、100億很快就燒完」,文化部表達深切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