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強台灣隊教練團。圖片取自CPBL
世界棒壘球總會(World Baseball Softball Confederation)12強台灣奪冠,體育署長鄭世忠今天在現場受訪時表示,運動發展基金管理會前天通過潛優要點修正案,比照有功教練獎勵辦法一等二級,發給教練團總計10人,每人60萬台幣激勵金,總計新台幣600萬元。
鄭世忠今天表示,運動發展基金管理會完成開會,通過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簡稱潛優要點)修正案,原本20萬獎金,有機會因為相關修正案,讓教練團獎金增加到600萬元。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長藍坤田解釋,有功教練獎勵辦法主要針對亞、奧運賽事,但特殊事蹟可透過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加發激勵金,藍坤田舉「舉重女神」郭婞淳打破世界紀錄,教練林敬能也能因此獲得激勵金。
有功教練獎勵辦法一等二級計算,激勵金從現行規定2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團體球類以外種類從上限1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可追溯本屆12強奪冠的教練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