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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神保單,拿回10萬哪裡錯?窮人才更要買保險

    2021-01-27 23:23 / 作者 陳冠甫

    有趣的是,最後收件日前台產總部其中一段記者訪問「為何想買防疫保險」江姓民眾回答「想賺10萬」引起網友批評心態可議,形同賭博,網紅陳沂建議不如乾脆買樂透錢更多,並嘲諷「窮人真的跟妳想得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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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受訪表示想要賺十萬的民眾。(圖片來源/截圖自爆怨2公社)






    購買商業保險,無論是為保心安,還是想以小博大,都只是內在動機問題,而法律鮮少管主觀想法,若有道德風險疑慮,法律則有相應規定,安排在特約條款,防止故意行為等等企圖詐領保險金的情形。



    某種程度,只要保險契約成立固定或單次繳交保險費,符合理賠條件,保險公司就該填補風險,也就是保險金。換言之,彼此各取所需,誰也不欠誰,如此而已。



    法律意義上更不會是賭博,雖然兩者都看似有偶而性,像是賭博。本質上卻不同,保險為未來不確定的危險,而有確定的補償「不是賺」,有助於經濟生活安定。賭博則完全相反,將確定的賭本,變成不確定的輸贏結果,損人又不利己。



    若真要說,賭博與保險的相似之處,大概只有「莊家永遠是贏家」這點。如同10萬姐所說「保險公司不是白癡」,不少民眾以為500元保費換10萬是以小博大。實情是保險費是以繳交保費的整個團體作為評價重點,不是單以個人,看似不平衡的對價關係不可能存在,因為保險的特性之一就是「對價平衡」。



    任何保費必定經過精算,一併考量危險發生之損害範圍及危險發生機率,相對風險越大保費越高,甚至停止銷售。至於買保險不如買樂透的看法,單以機率而言,買保險機會更大一點,而且壽險類保單還可以再貸款,應付不時之需。



    商業保險的本質在分擔風險,保險公司同時也是賺取商業利潤的公司,除了政策保險、社會保險外,少有公益性質。不過,正如亞當.斯密的名言「我們不能藉著肉販,啤酒商或麵包師的善行而獲得晚餐,而是源於他們對自身利益的看重」利己與利他時常為一體兩面,



    買保險本身卻可能有互利,保險目的正是集結保戶的力量獲得保障,其實窮人才更該買保險,增加發生事故時的經濟後盾,不再讓自己持續掉入經濟困境。基於同樣的道理,政府針對弱勢民眾,避免遭遇突發狀況時會雪上加霜,早就鼓勵保險公司推出微型保險,實務也有些低保費類似500元保單的一年期保險。



    每個人都要生活、都要開銷,在自己能力範圍做最好打算,富人買保險儲蓄兼投資、窮人買保險以防萬一,根本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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