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7 17:42
立法院於今(10/17)日三讀通過《行政區劃程序法》,內政部表示,行政區劃事項立法歷時32年,提報行政院之立法草案,與立法院朝野委員方向一致,感謝朝野立委完成立法,使未來能夠建立全國一致的行政區域調整程序。後續內政部將依立法院附帶決議,儘速研訂配套子法,以利行政院於明(2026)年7月1日前實施,讓地方政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有法可循,進一步提升地方治理效能。
2025-10-17 17:00
立法院今(10/17)三讀通過《行政區劃程序法》,明定行政區域新設、廢止、調整程序,並擴大地方民意參與決策。附帶決議也要求,行政院應在2026年7月1日前實施。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