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3 08:57
1名曾姓男子指控,多年前受中纖集團第二代三子王貴增的委託,出售德信證券公司,但事成後王貴增卻未依約定給付2億400萬元佣金,因此提起《刑法》背信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為民事糾紛,且王貴增也並非為告訴人處理事務之人,並非是背信罪的主體,與背信罪的構成要付不符,處分不起訴。曾男不服提再議,但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不起訴處分確定。
2024-08-05 09:37
1名曾姓男子指控,多年前受中纖集團第二代三子王貴增的委託,出售德信證券公司,但事成後王貴增卻未依約定給付2億400萬元的佣金,因此提起《刑法》背信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為民事糾紛,且王貴增也並非為告訴人處理事務之人,並非是背信罪的主體,與背信罪的構成要付不符,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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