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8 12:35
一名出生判定為男性的林姓男子,日前持台大雲林分院、嘉義長庚醫院精神科診斷證明,確認有「性別認同疾患」,性別認同應為女性,前往嘉義市東區戶政事務所辦性別變更,但因未出示摘除性器官證明遭拒。對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戶政機關侵害林男心理、身體完整權,因此判林男勝訴,全案仍可上訴。另外,內政部也回應,尊重法院判決。
2024-08-26 19:33
一名台美雙重國籍的吳姓「生理男」,在美國成功將性別變更為「女性」,不過他未提供拆除性器官的醫療證明,台灣戶政機關因而拒絕變更。吳提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他經醫院確診為「性別不安」、「性別認同障礙」,且著女裝已7年以上,性別認同穩定,反而是必須摘除性器官才能更動性別的法規恐違憲,今天判戶政機關必須准許變更登記為「女性」。可上訴。
2024-07-29 08:00
7月17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雄小那免術換證」案勝訴,是繼小E、尼莫案後,第三起司法認定內政部函釋違法。8月15日另一起跨性別女性Vivi訴訟案也將宣判,不同的是沒有提供任何醫療診斷證明,取而代之的是提供日常生活照片,以及母親與友人提供給法院的書信佐證,在判決前Vivi接受《太報》專訪分享心路歷程。
2024-06-21 16:56
根據《性同一性障害特例法》日本1名40多歲男性性別變更成「女性」,之後「她」(以下簡稱A)使用自己的冷凍精子,與其伴侶(1名30多歲女性)生下二女兒。在一場關於「A」能否認領二女兒的上告審中(即第三審),最高法院第2小法庭今(6/21)作出了承認認領的判決。
2024-06-11 08:00
跨性別者申請免術變更性別登記遭戶政事務所拒絕,法院接連判決其勝訴,最高法院的判決更指出性別認同為《憲法》第22條人格權保障的核心,行政院針對錯誤多年的「行政命令」早已訂定時間表要立專法保障跨性別者,為什麼至今依舊跳票?
2023-10-25 17:30
日本最高法院今天(10/25)判決,《性別不一致特例法》(性同一性障害特例法)規定,戶籍的性別變更必須以完成變性手術方能受理的法條違憲,是日本二戰以來第12例作出違憲判決的案件,也顯示修法的必要性。內閣官房副長官森屋宏表示,政府有關單位會作出對應處置。
2023-05-22 07:10
「同婚專法」通過4年,台灣的社會、體制真的都做到對LGBT友善了嗎?不只在同婚法令仍有很多權益未比照異性婚姻,社會的偏見與歧視仍持續發生,尤其是跨性別族群更是處在充滿誤解與法令制度不友善的環境。
2021-09-24 16:59
2021-01-05 18:36
根據統計,日本在2019年有948人改變其出生時戶籍上的性別(變性),近15年間,則累積了近萬人。即便如此,跨性別人士仍面臨許多困難與挑戰,甚至還有很多人無法合法改變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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