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1 19:38
某航空貨運承攬公司沈姓董事長,10年前因為進口貨物與向海關申報的內容不符,被罰緩328萬1352元,沈男收到處分書後不僅沒有處理罰緩繳納事宜,反而將公司名下帳戶內的高額存款以匯款或提領現金方式,隱匿或處分到他處,台北分署認為沈男明顯有履行義務的能力卻故意未履行、且始終無積極清償的意願,昨日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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