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3 09:48
高雄一名李姓女子與有婦之夫的鄰居黃男發生婚外情,遭黃男妻子指控她侵門踏戶要求「租借」老公給她,李女與黃男交往半年分手後,還到黃家噴漆報復,甚至向鄰里散布她與黃男外遇的過往。黃妻經歷一連串打擊身心痛苦,一狀告上法院要求李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200萬元,高雄地院近日判決李女應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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