侑晉公司違法收受強酸性廢液。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
6年前,桃園地檢署偵辦1件污泥及廢液非法棄置倉庫案,起訴環保業者等69人,全案由台灣高檢署審理中,承辦檢察官細心追查,從1張不起眼的出貨單,又追出當初這些廢液疑似流向桃園市觀音區甲級廢棄物處理廠侑晉科技公司,進而發現侑晉等8家環保公司,與2家化工公司及1家鎔爐製造公司合謀,自2017年起非法清除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675噸,不法獲利高達1億534萬7615元,桃園地檢署認為侑晉等9家公司及其吳姓負責人等25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桃園「檢調警環」聯盟偵破甲級處理廠違法處置廢棄物,環保局依法廢止許可證。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供
2011年至2016年間,桃園、新竹、苗栗、高雄共計16家公司,因貪圖價格低廉,將896多噸事業廢棄物交付非法集團,分別棄置、掩埋在桃園市、新竹縣8處倉庫及土地,嚴重汙染環境。桃園地檢署獲報後,由國土保育專組主任檢察官林秀敏、檢察官陳書郁指司法警察與環保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查出非法棄置掩埋的酸鹼廢液193噸、廢餾渣140多噸、銅污泥等17多噸、有機性污泥400多噸、無機性污泥73多噸、廢有機溶劑及廢鹼液73多噸,因此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林姓業者等69人,目前全案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侑晉公司租用倉庫違法貯存廢溶劑。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
檢察官陳書郁在起訴全案後,繼續溯源追查,從1張不起眼的出貨單,發現廢液疑似非法流向桃園市觀音區甲級廢棄物處理廠侑晉科技公司,因此主動簽分偵辦,並透過檢警環犯罪查緝聯繫平台,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局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中區督察大隊(現改制為行政院環境部北區環境管理中心、中區管理中心)、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組成專案小組,分工追查。
侑晉公司違法收受黏稠及含沉澱物之廢溶劑。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
專案小組在分析環境污染管制大數據,梳理廢棄物流向後發現,國內混合五金廢料之甲級處理廠侑晉公司,竟與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宏岳興業、華鈞實業等公司聯手,以合法掩護非法,魚目混珠,利用假聯單不實申報,虛開已妥善處理文件等方式,向國際化工集團巴斯夫公司、晉一公司非法收受處理大量氫氟酸廢液、強酸鹼廢液、固體廢棄物、黏稠廢液,再以廠中廢五金熔煉爐充當焚化爐,焚化有害事業廢棄物;又因侑晉公司非法收取廢液等有害事業廢棄物數量龐大,不及焚化處理,承租3倉庫非法貯存,不顧環境生態安全,逃避國內環境污染管制。
桃園「檢調警環」聯盟偵破甲級處理廠違法處置廢棄物,環保局依法廢止許可證。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供
不僅如此,侑晉公司將焚化過程產出含有世紀之毒戴奧辛的集塵灰及爐渣等有害事業廢棄物,透過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泰灣公司等非法收受清運。集塵灰部分再由非法仲介水泥製品場非法製成800立方公尺的廢棄物水泥磚,供一般景觀工程使用;廢爐渣則交由建築廢棄物分類暫置場收受後去向不明。總計非法處理的有害或一般事業廢棄物約有675噸,不法獲利高達新臺幣1億534萬7615元。」
桃園「檢調警環」聯盟偵破甲級處理廠違法處置廢棄物,環保局依法廢止許可證。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供
檢察官認為,合法廢棄物清理機構與產出污染源之化工廠,上下游相互掩飾,沆瀣一氣,使有害事業廢棄物脫離管制,流竄全臺,造成汙染難以估算,認為侑晉等9家公司及其吳姓負責人等25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同時聲請沒收不法所得,並令被告共同負責履行回復原狀的連帶責任,以示重懲。
桃園地檢署表示;「保護臺灣自然生態,讓環境生態永續及經濟產業發展和諧並存,是社會的共同責任。桃園市為大型工業城市,設有環保科學園區,有為數不少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本案透過檢警環團隊合作,於辦案期間緊密結合科技偵查、大數據分析、環境鑑識等各方專業,建立環保犯罪之專案查緝合作模式,強力查緝不法化工及環保業者,針對廢棄物非法供應鏈之上下游整體究責,嚇止現下廢棄物非法清理歪風,絕不輕貸,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