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劉若琳還押,她最後陳述時不再表示意見。廖瑞祥攝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天最後一次審理「剴剴案」,進入最關鍵的「量刑辯論」深水區,檢察官對惡保母劉彩萱求處天花板「無期徒刑」、另對胞妹劉若琳求刑18年,律師則建請下修。劉彩萱在最終表達意見的機會起身痛哭,數次向剴剴、家屬及社會鞠躬道歉「我錯了,對不起」,她願接受懲罰,這也是她首度對「剴剴」道歉;劉若琳則表示「我沒什麼要說的」。全案定5/13下午宣判。
檢察官今天上午火力全開,痛斥惡保母姐妹是因為「看剴剴不順眼」才狠心施虐,大罵兩人「變態」、「罪惡滿盈」,檢察官點出,從剴剴死亡到法院開庭,總共花了483天的時間,期間有6次強制處分庭、17次協商庭、4次準備程序庭,總共27次的審前程序,兩人都沒說過「抱歉」兩字。「就連最戲劇化的一天,4/30,劉彩萱當天終於認罪了,依然沒有一句道歉。」
剴剴案開庭,網路媽媽群冒雨高喊「無期徒刑、不得下修」。廖瑞祥攝
劉若琳主張無罪,若有罪應輕判檢察官今天上午對劉彩萱求處無期徒刑,原本對劉若琳求刑區間落在16到18年間,但今天下午進行補充辯論時,當庭確定對劉若琳求刑18年。
劉彩萱的律師團則建議刑度區間落在16到18年,劉若琳的律師團主張劉若琳僅構成過失傷害罪(劉若琳承認用指甲刮傷剴剴),因此請求判無罪,律師也提出多起虐兒案件的判例,強調劉若琳在本案中扮演的角色很邊緣,跟真正動手的劉彩萱完全不同,如果法院認定她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自由罪,建請判處1年半,若認定涉犯「致死」則請求判刑10年1月。劉若琳的委任律師陳奕廷今天下午表示,檢察官目前無法解釋劉若琳的犯罪動機,檢方的版本讓本案成為一個殘缺的故事。
律師則講述了自己的版本,陳奕廷從劉若琳性格特質的部分切入,強調依據鑑定,她有「順從,退讓、自我控制,高度情感需求」等特質,劉若琳渴望得到重視對象的認同、讚賞或支持,不然會感到焦躁憂鬱,而且她的個性不會跟人家起衝突,有明顯壓抑和憂慮傾向,人際關係方面,則是順從遵奉家庭倫理。
離婚前,她的高情感需求對象是婆婆和前夫,她會充分退讓避免衝突,具體的例子包括,她結婚前發現丈夫已經有小孩,依然選擇結婚;放棄幼保專長跑到婆家接手餐飲店,也是因為婆家希望她這麼做;她甚至依照婆家的想法,選擇照顧前夫的小孩,而把她的親生兒子送回娘家,過著聚少離多的生活。
惡保母劉彩萱在庭訊最後5度鞠躬,還向剴剴道歉。廖瑞祥攝
律師:劉若琳只是附和劉彩萱律師表示,她失婚回到娘家以後,高情感對象換成自小熟識的劉彩萱,劉彩萱抱怨時她會附和、相信劉彩萱的解釋、接受劉彩萱的要求,這都是她的本質。
因此,套用在現實的案例就是,當2023年9月7日,劉若琳在幫忙照顧剴剴時,不小心用指甲劃傷他的脖子,劉若琳當時心裡很慌張、害怕,擔心自己的失誤會不利於劉彩萱的收托資格、更怕影響到劉彩萱對她的觀感和信任,她因此做了一個彌補,就是建議姐姐在社工到場時讓剴剴睡覺(避免被發現傷痕),而她隔天也去慰問剴剴,幫他擦藥。
律師表示,這就是為什麼劉若琳面對劉彩萱對剴剴的異常行為時,會傾向順從劉彩萱的要求、壓抑對劉彩萱的懷疑、退讓避免衝突。縱使她認為社群軟體對話的用字不妥當,仍選擇「附和」劉彩萱,對於劉彩萱罰站剴剴、讓剴剴裸體躺在地上,她也相信劉彩萱的解釋,而且她的自我察覺力很低,根本無法察覺自己在訊息中已經在陪劉彩萱「開玩笑」了。
因此,外界對於她的質疑,例如「為何會輕易相信劉彩萱的解釋?」、「為何不去質疑劉彩萱的所作所為?」這些疑問都可以從她的性格分析上得到解答,由於性格使然,劉若琳也會造成一種「容易被劉彩萱利用」的印象。
剴剴在交接給劉彩萱前健康、活潑,卻沒熬過115天的人間煉獄,悲慘死去。翻攝臉書北市幼童受虐案-連署嚴懲失責單位。
挨轟「沒道歉」,劉彩萱下午鞠躬了最後,國民法庭也給劉彩萱和劉若琳最終陳述機會,檢方上午猛攻劉彩萱自案發後從來沒有道過歉,劉彩萱立刻抓緊機會為自己奮力一搏,她先問審判長能不能站起來,獲得審判長允許以後,她爆哭鞠躬說,「對不起,我很抱歉…」然後她又再度鞠躬表示,「我對不起家屬、對不起剴剴、對不起社會大眾,我錯了,真的很抱歉。」而她仍沒結束,最後又3度鞠躬表示,她願意承擔錯誤,會接受該有的懲罰,「對不起!對不起!」不過,阿嬤委任律師則冷回「被害人家屬不在場」並要求記明筆錄。
不過,面對最後陳述機會,劉若琳只說,「我沒什麼要說的。」
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5/13下午兩點半宣判,劉彩萱姐妹還押看守所時包得密不透風,記者問她們「道歉有用嗎?家屬又不在」兩姊妹都沒有回應。網路媽媽發起的聲援團體則冒著大雨舉標語,大罵兩姐妹「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無期徒刑、不得下修!」
剴剴案開庭,網路媽媽群冒雨高喊「無期徒刑、不得下修」。廖瑞祥攝
剴剴案開庭,網路媽媽群冒雨高喊「無期徒刑、不得下修」。廖瑞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