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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副發言人胞弟遭槍殺棄屍! 冷血兇手二審仍判無期徒刑理由曝

    2025-04-22 21:35 / 作者 侯柏青
    槍殺張威凱的兇手姚宗秦,迄今否認預謀犯案。資料照。侯柏青攝
    新北市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張威凱的多年好友姚宗秦,因積欠他150萬元竟起殺機,姚男在2023年5月以「還款」為由邀張威凱到其住處,竟行刑式槍決對方,姚男為掩飾犯行還把屍體裝箱,再找來不知情友人協助棄屍在新北市五股邊坡。姚男落網後一度謊稱對方輕生,一審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他上訴高院求輕判,高院今天駁回上訴,刑度不變。可上訴。

    調查指出,姚宗秦和張威凱是多年好友,但他不滿張威凱催討150萬元債務,起了預謀殺人的念頭,他在前年先向不詳人士取得非制式手槍1支、子彈3顆,然後在5/9向張威凱謊稱要還錢,邀請張威凱到其住處。

    張威凱傍晚到姚家後,隨即向姚宗秦追討欠款,姚宗秦依照計畫戴上黑色手套,然後用裝有滅音管的手槍,從後方朝張威凱的後腦勺開一槍,導致張直接身亡。他為了掩飾犯行,把張威凱的屍體放入大型整理箱,並用床單、窗簾等布料覆蓋在上面,甚至清理住處血跡等。他找來不知情的梁姓友人協助把大箱子搬到車子後座,他自行開車前往五股區外寮路,把箱子推落路旁邊坡。

    姚宗秦一審狡辯不是預謀,國民法官見他沒有悔改之心,依殺人、槍砲及遺棄屍體等罪重判應執行無期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訴。

    姚宗秦上訴後主張,檢察官在原審沒有合法開示對話紀錄,他又強調扣案槍枝彈匣上有張威凱的DNA,張威凱的外套上也有火藥殘跡,法院可以認定槍枝是他在案發前交給張威凱,張威凱又在案發當天帶到他家的,他藉此想否認「預謀殺人」。姚宗秦又辯稱,當天是一時情緒激動、臨時起意,才會在家裡殺害張威凱,因此,慌亂中還留下對方的物品。

    但高院打臉說,姚宗秦一開始就試圖誤導檢警調查方向,謊稱張威凱持槍自戕,可見他早就盤算怎麼應付調查,此外,根據鑑定人的證述,DNA跡證無法判斷是生前或死後接觸留下,槍擊殘跡本來就擴散、沾染,因此,姚男也可能在案發後用不詳方式使槍匣留下和被害人相符的跡證。況且姚男在棄屍過程中,也可能不小心讓張威凱的外套接觸到槍彈的殘跡,因此在他的外套中驗出跡證,並沒有違背常理。

    高院也認為,所謂預謀犯罪並不是指犯罪過程必須天衣無縫,也可能是犯罪計畫有疏漏,導致來不及湮滅證據,而且他在家中行兇,只是選擇一個可以自己掌控且不易被發現的處所,不能拿來指摘原審判決錯誤。

    合議庭認為,姚宗秦的手段殘忍,犯案後又將被害人棄屍郊外深谷,應予以嚴懲,而他犯後雖然承認了,但只是表達對家屬的愧疚,對於張威凱,他卻稱「我沒辦法原諒他」。此外,其量刑鑑定報告也記載「姚宗秦對自己所為表示,若再來一次,本案發生機率還是很大,不會後悔,想不到更好的方法,不認為自己行為是錯誤的反應方式」等。

    合議庭認為,原審已充分考量上述各項量刑因子,因此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屬於量刑裁量權的適法行使,原審沒有違法或不當,據此駁回上訴。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及陪席法官顧正德。全案仍得上訴。

    家屬透過委任律師周武榮發表聲明,強調本案一審於新北地院國民法庭進行審理,審理期間姚宗秦不斷說謊欺瞞,縱經檢察官提出相關證據,姚宗秦仍持續以各種謊言欺瞞法院,甚至稱其謊言是在戲謔,絲毫未見他有任何一絲悔悟之心,犯後態度極度冷血惡劣,一審法官及國民法官評議後判無期徒刑,被害人家屬於一審宣判後選擇尊重判決,未請求檢察官上訴,然他卻提起上訴,並於二審審理過程中,仍不願意吐露真相,選擇繼續欺瞞法院及張姓被害人家屬,讓張姓被害人家屬備感煎熬、一次次承受椎心之痛。

    聲明指出,本案經高院宣判後,判決結果為維持一審無期徒刑之判決。經歷審法官、國民法官的審慎判斷,真相已昭然若揭,還給張姓被害人及其家屬一個公道,也慰藉張姓被害人在天之靈。張姓被害人家屬對歷審法官、國民法官、檢察官這些時日的付出表達由衷感謝,也感謝媒體朋友的關心與報導。另家屬盼輿論能隨判決結果出爐而落幕,讓社會早日回歸平靜,願憾事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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