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9)指揮官王必勝正式宣布,2月20日實施第二階段「室內口罩鬆綁」新制。不過,各級學校、幼稚園的口罩鬆綁部分,得等到3月6日才開始實施。今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親自至指揮中心解釋。廖興國表示,主要分2個部分說明,第一「為何3月6日才實施自主戴口罩?」、第二「學校裡面,依指揮中心公布的通案性規定」。
第一「為何3月6日才實施自主戴口罩?」廖興國表示,因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各級學校開學前,也歷經了春節連假還有寒假期間,而且在開學後,高級中等學校的開學日是在2月13日,大學則在2月13日至2月20日,且開學後又遇到228和平紀念日的4天連假。
廖興國指出,由於有4天連假,因此這段期間學生與老師可能會出入一些人潮較擁擠的觀光景點,所以在這因素下,教育部為了觀察學生的健康狀況,以及學校校園的環境整備工作,所以教育部規劃整個開學後,能夠給學校2至3週的觀察期與準備期,因此才定於3月6日起,各級學校包含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來實施今日公布的相關口罩放寬規定。
廖興國補充,依舊希望學校能在這2週的期間,加強體溫監測、校園清潔等防疫工作,讓校園環境在寒假與228連假假期結束後,呈現較乾淨安全的環境。
第二「學校裡面,依指揮中心公布的通案性規定」廖興國表示,教育部一樣依循指揮中心公布的3個通案性規定,由於學校裡面也有類似醫療院所的地方,如健康中心等,如果學生、老師進到健康中心,教育部一樣比照醫療院所,來依規定配戴口罩;另外,校車、接駁車等專車,這些也比照指定場所應配戴口罩。
如果有學校於教學過程中,因教學需要而想加強管制的話,廖興國表示,「希望學校能夠與師生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學校得自行採取是否要配戴口罩的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