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安會今下午召開記者會,由主委楊宏智親自說明,開場白稱該列車在當天上午9點28分47秒就停格了,這是令人傷痛的一刻。
台鐵太魯閣號於4月2日上午9點28分撞上滑落至軌道工程車,釀成50死、逾200傷慘劇,運安會取得太魯閣號車頭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TCMS),已完成初步報告,列車行車記錄器如同飛機的「黑盒子」,今下午開記者會公布事發當時細節。
根據太魯閣號TCMS,至少記錄停止前3秒09:28:44的狀況,司軔閥為緊急緊軔段位。09:28:44秒車速為126公里/小時,後來開始降速,司機員的確有緊急煞車;最後紀錄停止時車速為121公里/小時,但不足以讓它煞停,無法減少傷害。
記者會也秀出列車控制監視系統解讀,09時28分44秒ATP緊急緊韌作用,代表有一些系統已經壞掉,顯示司機員的按煞車是在這個時間點之前。另外資料也顯示,列車出仁和隧道時時速是125公里,此路段允許的最高時速是130公里,在時限內。
但目前日方原廠提供的軟體是比較粗略的解讀,運安會正在向日方索取更精確的軟體解讀。司機員是不是一出隧道就按煞車,還要再驗證。
根據運安會公布該列列車行車監視器畫面,列車撞上工程車後,列車車頭被撞偏,導致左邊車頭撞擊隧道口,受創最嚴重。
根據台鐵里程數,和仁隧道到清水隧道間距離約有287公尺,距離撞擊工程車事故地點僅約250公尺可以反應,以該路段速限130公里時速推算,代表太魯閣號看到工程車僅有6.9秒反應時間,但要煞停需要600公尺距離,至少要花上16.6秒,代表不到7秒反應時間根本來不及。
楊宏智表示,事故該處還有轉彎,司機一出隧道恐也沒法立即看到該車,列車行駛速度也在該路段速限內,雖太魯閣號車頭監視器是朝外錄音,未錄到駕駛室內聲音,但根據生還旅客描述,當時司機嘗試先鳴笛警告,再全力煞停,幾乎已做了最大努力,以他個人看法,「司機已盡到最大可以盡力部分」,等於司機責任已可排除。
至於工程車駕駛是否有人為因素,該部分尚有疑點,目前已全部交由檢方調查;運安會秉持雙方合作默契,尊重偵查不公開原則,今記者會點到為止。
另,根據運安會先前說明,太魯閣列車直接正面撞上該工程車,駕駛室左側司機員位置受創最重,隨後列車撞進隧道內,幾乎等同列車和山洞的對撞,楊宏智曾提到,如果前方沒有隧道,可能僅是像踢到鐵罐一樣把車輛撞開,但撞進山洞後造成列車嚴重扭曲,才讓死傷如此慘重。
不過,楊宏智表示,現初步僅能對事發當時狀況進行描繪,至於外界關注加裝圍欄、加裝警示器等是否能有效防止意外發生,仍需要再做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