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有人在網路上分享了自己去某間公司面試中的經過,裡面提到了當面試官詢問:「你人生有沒有什麼勇敢冒險的事情?」他回答在父親對於同志的立場還不明確之前就跟父親出櫃,但這個回答受到面試官的否定,並且認為這個問題對他而言太困難,而後續該公司跟面試官都有出來表達雙方在面試題目上的不同認知跟見解。因為我們也沒有身在面試場合,就不方便評論到底誰的版本為真。
本篇文章想要討論的是,在這篇文章出現以後,批踢踢解答愛情問題出身的作家「我是小生」先是寫了一個簡短的動態說:異男如果在面試碰到同樣的問題,回答說「有,我在十七歲考大學那年,向我爸坦承我交了一個女朋友。」而得到否定的回應,最後加上這個世界對異男最不友善的hastag(意思是如果今天是異男,大家並不會認為這樣算是歧視,或根本不會認為是一種勇敢)。
在我是小生這篇文章造成許多反彈之後,他另外寫了一篇文章更細部地講到自己為什麼會有這種看法,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也收到很多問題,是關於很多家裡逼很緊的學生要坦承自己交女朋友的壓力,他認為這個壓力跟同志不敢與父母出櫃的壓力,是一樣的。
(圖片來源/UNSPLASH)
我相信這兩種的壓力都存在,是否一樣並不知道,但這兩種壓力確實有著類似的來源,是來自於台灣乃至於整個華人文化圈上在家庭中給予父母的權力,很多時候會箝制了子世代的自主性。
當然這樣的衝突不會只發生在戀愛或性傾向這件事情上,像是政治傾向、未來就業規劃,甚至我一直到這幾年都還是有聽過父母以死相逼小孩大學志願必須要填自己規定的次序。
可是性與愛的話題,一直到今日,父母的介入仍然常常被浪漫化,我還記得前幾年周杰倫討論到自己的女兒未來可能會談戀愛時,直接會說把他的腿打斷,一個幾乎包攬了我青春期美好愛情幻想的男人當成為爸爸以後,就理所當然的成為青少年早戀預防小組,而其實不只是他,這幾年所有成為爸爸的男星,只要討論到女兒跟結婚有類似的發言時,幾乎所有主流媒體報導的時候都是正面的態度。
所以你說在十七歲考大學的時候,跟父母坦承交了女朋友/男朋友,需不需要勇氣呢?當然需要啊,畢竟常常需要抱持被打斷腿的勇氣。
當然不是說每個父母都彷彿是惡魔,硬是要掌控子女的未來,有很多父母對於子女在性與愛上的掌控,是來自於他們對於當子女在性跟愛上解放後可能後果的恐懼,例如說非預期懷孕、遭受到性侵或性私密影像外流等等。
我在跟一定年紀以上的聽眾講談戀愛的時候,常常發現他們自己都覺得要這樣掌控子女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他們反而覺得他這樣密集的「勞動」是他們愛子女才會願意這麼做,不然其實他們是不想要這麼做的。
可當我進一步詢問那為什麼即使他們心不甘情不願又覺得很累,為什麼還要這麼做的時候,有時候得到的答案會出乎意料的「自私」,那就是他們認為如果發生什麼事,他們需要承擔,例如說如果非預期懷孕或甚至是生下小孩後才發現這件事情,他們往往才是那個要負責養育孫代或負責處理這件事情的人,或者是萬一小孩遭受到性暴力,可能要負責處理後續的事情,以及他們其實並不清楚要怎麼去面對性暴力的受害者。
我們這個社會並不大允許父母「自私」,所以大多數時候他們會把這些自私藏在大義如為了下一代好或是各種倫理道德背後,可我認為這些「自私」其實才更能夠看出這些父母作為父母的辛苦與勞動,那就是他們很清楚地知道,這個社會對於無論是非預期懷孕或性暴力倖存者的支援很稀薄,所以當這些事情發生時,他就會是子女最主要(甚至可能是唯一的)的支援。
因此當一個十七歲的少年或少女鼓起勇氣跟父母坦承交了男女朋友以後,或許父母也在思考自己是否要鼓起勇氣面對那些他內心早已存在的恐懼。
當兒女克服了向父母坦承自己交男女朋友的恐懼後,或許父母也在思考自己即將面臨的恐懼。(圖片來源/UNSPALSH)
可是終究,單純只是恐懼之後的禁止,並沒有辦法完全避免這些父母內心恐懼的場景。所以或許我們所要思考的並不是一個十七歲的異性戀跟父母坦承自己談戀愛,跟一個十七歲的同志跟父母坦承出櫃以後到底誰比較慘誰比較有壓力,而是該思考這三件事情:
第一,要如何讓這些父母的恐懼消失?我們應該要有除了家庭與父母外有更好的支持系統,例如說青少年非預期懷孕的協助,或是對於性暴力受害者的支持。
第二,我們有沒有可能從教育中盡可能降低非預期懷孕跟性暴力的可能?有的,透過足夠且適當的性教育跟性別平等教育。
第三,無論是面對父母或青少年,讓他們有「失敗」的機會。
我覺得第三點是很重要,當前的社會太常有這種只要發生某件事「人生就都毀了」的想法,像是只要未婚懷孕人生就毀了、只要被性侵人生就毀了,甚至很多時候我們也會用這種態度去面對這些當事人的父母,認為他們是不適格的家長,但實際上正如同青少年是正在學習成為成年人的過程中一般,大多數的父母也都是在小孩出生後才學習成為父母的,無論是青少年或是父母,都不會永遠成功、正確,他們或許需要為了自己的失敗負起責任,付出代價,但請不要把「人生都毀了」這個標籤貼在他們身上。
經歷挫折以後,還能夠茁壯成長,這才是一個公民社會,應該給予青少年及他們家長的空間。
所以,關於「在十七歲考大學的時候跟父母坦承交了女朋友/男朋友是件勇敢冒險的事情嗎?」這個問題,無論你心裡的答案為何,我們應該要做的事情,是讓「與父母坦承自己的戀情」這件事情,不再是青少年需要冒險犯難的事情,無論他的性傾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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