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查核肉品標示及抽驗。資料照片,新竹市政府提供
又見美國豬肉「洗產地」?!食藥署今天(10/15)公布桃園市「玉釩食品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販售的「豬腳圓切」產品,外箱和出貨單標示產地不同,外箱標示「美國」,但出貨單記載「加拿大」,業者坦承是疏失,桃園市衛生局將依違反刑法第255條將移送司法機關調查。
食藥署新聞稿指出,食藥署接獲民眾檢舉,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稽查「玉釩食品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稽查發現該公司以原進原出方式販售「豬腳圓切」產品,外箱標示「美國」,但出貨單記載「加拿大」,出貨單記載文字與外箱標示「美國」不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將依刑法第255條將移請司法機關調查。
10月13日食藥署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至玉釩食品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稽查,經查該公司販售的兩項美國豬肉產品「豬腳圓切片5片/斤-12Kg/箱 加拿大」、「豬腳圓切片4片/斤-12Kg/箱 加拿大」,其產品外包裝標示原產地為美國,現場提供下游業者出貨單之品名規格係「豬腳圓切 加拿大」,出貨單記載「加拿大」文字與外箱標示「美國」不符。業者於稽查紀錄表示出貨型態為原箱出貨,不會改箱及改標,先前進貨加拿大產品販售,未更正出貨單產地資訊,業者坦承疏失。
食藥署也再次強調,自110年1月1日起,不論進口或國產含有豬肉或豬可食部位原料者,所有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都應依規定標示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