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陳志金發文解釋,新加坡鞭刑實際上有6種不同類型。翻攝自X
新加坡小學日前有一名9歲男童,因霸凌女同學被處「鞭刑」,事發後引起許多網友討論,台灣媒體也跟進報導,引來不少人感嘆新加坡「就連只有9歲都打」。不過醫師陳志金在臉書發文解釋,新加坡的鞭刑有很多種,該名男童被處罰的「鞭刑」,和大家一般所認知的鞭刑應該是不一樣的。
陳志金今日(8/24)在臉書發文表示,台灣媒體報導新加坡一名9歲男童因霸凌女同學被處鞭刑,不過他自覺這個鞭刑和大家一般所認知的鞭刑應該是不一樣的,於是和住在新加坡的同學查證,同時也查看當地新聞報導,發現英文上的確是寫「Caning」,後來再查詢維基百科,稍微整理後發現,「鞭刑(caning)是一種在新加坡廣泛施行的合法體罰,可再細分為以下6種情形:司法、監獄、軍事、感化院、學校、以及家庭。」
陳志金表示,其中屬司法鞭刑的程度最嚴重,只適用50歲以下、身體健康男性罪犯,適用範圍相當廣泛,通常是嚴重罪行,一次庭審最多只能判處24下鞭刑,具體執行會用一根1.2米長、1.27釐米粗的藤條抽打犯人的屁股,同時還會有醫生在場監督整個過程,「真的有人會被鞭到昏過去。」
醫師陳志金表示,不少媒體報導新加坡9歲男童被判處鞭刑,不過該名男童的鞭刑,實際上和一般大眾所知的鞭刑不太一樣。翻攝自陳志金臉書
陳志金進一步解釋,男性軍人嚴重違反軍規,可能會被軍事法院判處鞭刑,程度比司法鞭刑輕一些,使用的藤編也較輕細;至於某些中小學當男生有嚴重不良行為或反覆違規時,體罰有時也被用作一種懲罰手段,但通常僅在其他教育方法皆無效時才會使用。
陳志金表示,學校只能使用輕細的藤條進行體罰,每次最多只能打三下,並且只能打屁股(隔著衣物)或手掌心,且只有校長或經過校長明確授權的員工才有權執行體罰,學校對學生進行體罰前也必須事先通知家長或監護人。此外,在某些家庭中家長也會使用輕細的藤條或其他工具來懲戒子女,但如果家長過度使用體罰,對孩子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或傷害,也可能會受到虐待兒童的指控,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也會進行調查和干預以保護兒童。
陳志金指出,媒體報導小學生所受的「鞭刑」應該稱為「鞭罰」比較合理,稱之為「刑」,容易引起誤會,以為是「司法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