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7月房屋稅收已870億元,已提前達成預算目標。廖瑞祥攝
財政部統計處今(24)日公布今年1-7月房屋稅收870億元,已提前達成預算目標,也刷新歷年全年記錄。
房屋稅是以房屋現值為稅基,按實際使用方式的稅率來課徵,稅率由地方政府在規定範圍內自行訂定,是地方重要稅收來源之一。
財政部表示,由於應稅房屋逐年增加,加上部分縣市重評,調升稅基及改採差別稅率等影響,今年1至7月稅收870億元,年增4.6%,已刷新歷年全年記錄並提前達成預算目標。
就應稅房屋的使用別件數觀察,一直以住家用占8成7最高,營業用占比不及1成;2023年住家自住或公益出租用(簡稱自住用)房屋件數為686萬件,占總應稅件數78.6%。
住家非自住用房屋件數為69萬件,年增2.8%,為2020年來首次正成長,以桃園市、高雄市增加較多。近年房屋梲徵收概況。財政部提供
檢視今年六都非自住房屋,新北13.5萬戶最多,年增2%。台中10.5萬戶次之,年增1.8%。
若從增速來看,桃園非自住房屋增加最多,年增5,266戶、年增率8.1%,已逾6.9萬戶。
台北的非自住房屋則有9.2萬戶,年增0.7%。台南則有4.3萬戶,年增5.4%。高雄則增加3,505戶至8.3萬戶,年增4.3%。
在「居住正義」大旗之下,各地方政府已相繼訂出房屋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例如台北市非自住2戶以內房屋稅稅率2.4%、3戶以上房屋稅3.6%;目前六都只剩新北市沒有「囤房稅」。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囤房稅2.0」修法草案,未來地方政府均「應」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