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3座離岸風場-海能風場風力機安裝葉片(經濟部提供)
因疫情、戰爭影響供應鏈,以及個別廠商興建問題,共有四座離岸風場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展延,能源局5日證實,其中,允能風場、海能風場因展延期限不足,將執行扣除履約保證金,成為台灣首次有業者因風場建置進度落後而挨罰的案例。
能源局表示,離岸風電潛力場址階段,共有天豐新能源的允能一、二期風場,捷熱能源(JERA)、麥格理綠投資集團及風睿能源共同開發的海能風場,以及沃旭能源的大彰化東南風場,因疫情、俄烏戰爭、供應鏈等問題,向能源局申請展延。
官員表示,經來回補件審查,最終確定允能及海能面臨開罰,待內部完成法制作業,就會通知廠商最後審查結果。
能源局也表示,雖然兩座風場都將挨罰,但程度不同。其中,海能風場雖然進度落後,但已於今年2月初完工,違約金可計算;允能風場進度最緩慢,一、二期兩座風場總計80支風機,迄今僅完成16支風機,尚無法「結清」違約金,後續恐將再面臨開罰。
對於遭扣除履約保證金一事,海能風電回應,持續與相關部門維持良好溝通,遵從政府相關指示辦理。
允能所屬的天豐新能源則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相關通知,「待正式收到主管機關的通知後,專案團隊將配合並尊重審查結果。」
能源局補充,兩家廠商現階段仍在第一階段扣除履約保證金,未達到啟動第二階段的「迴避成本」,啟動收購機制。
據「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遴選契約書」,廠商若逾期,將扣除履約保證金總額8%違約金;當廠商逾期超過一年,或履約保證金已扣完,仍無法如期完成者,將被迫以「迴避成本」低廉價格售電給台電。
第三階段也就是最糟糕情況,則是取消開發權,但能源局表示,兩案都已開發到一定程度,較不可能直接取消。
按「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計算,允能一、二期風場保證金約19.2億元,海能保證金約15.04億元;若以每逾期一個月違約金為保證金8%計算,允能兩風場每逾期一個月將挨罰1.5億元,海能約1.2億元。
由天豐新能源開發的允能風場,因工程進度嚴重落後,今年1月初驚爆財務危機,並向銀行團求援,盼減債達上百億元,是台灣離岸風電場首家發生債務危機。
據當時金管會掌握,統計至2022年9月底,共有本國及外商共20家銀行踩雷。其中,玉山銀、國泰世華銀、中信銀、北富銀、安泰銀、京城銀、星展(台灣)和渣打(台灣)共八家本國銀行授信餘額約236億元,其餘12家都是外商銀,如瑞穗銀、三井住友、法國東方匯理、德意志銀行等共授信約430億元,合計20家銀行、授信約667億元。
之後經能源局緊急協調,天豐新能源母公司同意再注資,並於今年5月6日,德商YUNLIN HOLDING GMBH獲得經濟部投審會核准,以292.2億元「以債作股」,取得允能風場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