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鼓勵辦理國有公用財產活化,創造國產附加價值,去年已替國庫創造收益達456億元。國產署提供
財政部國產署今(21)日表示,各關經管國有公用財產已依公用用途或事業目的使用,得依規定辦理活化收益,國產署鼓勵在不影響公用用途下辦理國有公用財產活化,創造國產附加價值,去年已替國庫創造收益達456億元,收入將挹注國庫,用於推動各項國家建設。
國產署統計,2021年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收益396億元、2022年為448億元、2023年達469億元;國產署副署長王彩葉說明,2024年略降至456億元,收益減少是因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改制為國營公司就不再列入統計所致。
國產署表示,機關活化運用國有公用財產態樣多元,包含藝文活動推廣、環境永續發展或餐飲旅宿經營等皆可。
舉例來說,客委會經管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除供機關內部使用,並分時段出租場地予機關、公司、團體、學校或個人舉辦學術、藝文、公益或教育宣導等活動,提升使用效益。
國軍退輔會彰化農場經管彰化縣芳苑鄉漢寶村國有土地以海水養殖為主,農場依規定辦理招標委託經營,提供養殖池及養殖技術資訊予得標之廠商養殖文蛤與黑蜆。除減少農場管理維護成本,增加活化收益,並提供當地居民工作機會,推廣友善生態養殖,保留良好水鳥棲地,促進生物多樣性及環境永續發展。
王彩葉說明,過去這些農場由榮民經營,但隨時空環境變化,也辦理招標委外經營。
交通部航港局轄管高美燈塔,民國71年燈器移至他處,原助航功能降低,為推動燈塔觀光,配合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工程,改善園區內基礎設施設備,建置燈塔旅宿園區,除提供住宿,並引進在地輕食餐飲、文創展覽服務,民眾也可登至塔頂一覽高美溼地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