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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訴法違憲】蔡彩貞掀壓力鍋!收案暴增全靠8名大法官扛 積案恐花6年才判得完

    2025-12-27 06:00 / 作者 白廷奕
    大法官蔡彩貞在本次憲法判決意見書中,揭示對憲法法庭積案一年多來的擔憂。資料照。廖瑞祥攝
    憲法法庭12/19判決《憲法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自行宣告解凍,大法官蔡彩貞原本不認同多數意見採取的評決門檻,最終仍選擇參與判決,理由之一是擔憂一年多來的積案「將如堰塞湖溢流、潰堤」。事實上,《憲訴法》新制施行後新收案量暴增,現在全靠8名大法官在扛,至今更累積出96件待評決案件,其中不乏要盡速處理的案件,粗估可能要6年以上才消化得完,積案壓力非同小可。

    藍白立委去年12月合力修正《憲訴法》拉高大法官評決門檻,加上人事案遲遲未通過,導致僅存8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停擺1年。憲法法庭12/19判決《憲訴法》部分條文違憲,理由是修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內容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但署名的只有5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等3名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更在判決書外砲轟憲法法庭未依法組成,主張判決無效。

    大法官朱富美(左起)、楊惠欽、蔡宗珍未參與評議《憲訴法》憲法審查,主張本次判決無效。資料照

    特別的是,大法官蔡彩貞的意見原本也與蔡宗珍等3名大法官類似,主張基於與其他憲法機關間的相互尊重,應優先對修正條文作合憲解釋,類推適用「大法官迴避」的特殊規定作為本案評決門檻,但最後卻選擇參與本案評決。她在意見書中寫出理由,表示《憲訴法》修正條文加上人事案卡關,導致大法官無法作成判決,積案與日俱增,應讓大法官審查職權盡快恢復正常,才是首務。

    憲法法庭積案一年有多嚴重?

    司法院統計,2012年至2021年間,大法官會議(憲法法庭前身)平均每年新收555件釋憲聲請案。但2022年初《憲訴法》新制施行後,當年度新收案量突然暴增至4371件,其後雖然有所趨緩,但2023、2024年仍分別新收1359、1137件,2025年截至11月底新收1682件。

    換算下來,新制施行近4年以來平均每年新收案量,比新制施行前十年暴增2.85倍,即便將2022年當成極端值扣除,近3年平均新收案量仍高出1.5倍以上。與此同時,大法官法定總額15人不僅沒增加,去年10月底7名大法官卸任後,立法院與總統遲遲未能就大法官遞補人選達成共識,導致剩餘8名大法官要獨撐憲法法庭所有未結案件。

    《憲法訴訟法》新制施行近4年來,憲法法庭每年新收的憲法解釋聲請案量(長條圖藍色部分)明顯倍數增長。司法院提供

    此外,今年1月至11月憲法法庭新收的1682件,8名大法官繳出終結1643件(包含累積未結案件)的成績單,其中有1624件裁定不受理,佔全體終結案件的98.84%,是新制施行以來的新高。

    在「案件多1.5倍、人數少一半」的情況下,大法官有沒有充分時間評估是否受理個案,本身就有疑慮,8名大法官「不能判決、只能裁定不受理」,是否間接影響其決定受理的心證門檻,也有疑問。

    憲法法庭今年1月至11月裁定不受理1624件,佔全體終結案件98.84%,是新制施行以來新高。司法院提供

    更糟的是,立法院提高《憲訴法》評決門檻後,直到本次憲法法庭判決其違憲前,現有8名大法官始終無法作成新判決,已裁定受理、尚未評決的案件卻不斷累積,無處宣洩。

    司法院統計,憲法法庭截至今年3月有85件待評決案件,到了11月已累積至96件。增幅乍看不大,但回顧過往,《憲訴法》新制施行前5年,大法官會議平均每年作出14件判決;新制施行後3年則分別作出17件、17件、9件判決。然而今年至今,憲法法庭只對《憲訴法》修正案作出1件判決,卻增加近1年才能審結的案量,累積案量依過往經驗,更須6年以上才消化得完。

    憲法法庭凍結,人民受傷最深

    不過,普通法院法官,大法官不必承擔考績壓力,但蔡彩貞仍在意見書中表達對憲法法庭現狀的擔憂。她明確指出,遞補大法官人事案一再延宕,同時《憲訴法》又對部分憲法裁判新增評決最低人數限制,導致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未達法定門檻,憲法法庭職權長期無法正常行使,恢復無期,已經嚴重損及國家機關、人民、立法委員、法官等聲請權人聲請釋憲的權利。

    根據司法院統計,不論新制施行前、後,釋憲案聲請人9成以上均是「一般民眾或法人」。實際檢視目前卡關的96件待評決案件,僅有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攸關朝野重大政治爭議,其餘像是有受刑人對《刑法》累犯規定提起釋憲,有公司對《勞動基準法》加班規定提起釋憲等,絕大多數都是私人針對自己涉入的司法案件,主張有法令違憲侵害自身權益而提起的聲請案。

    憲法法庭凍結,受傷最深的依舊是人民,況且這96件聲請案也不乏須盡速處理的個案。

    《憲法訴訟法》新制施行以來,每年釋憲聲請人依然均以「人民」為大宗。司法院提供

    花蓮地院2022年受理一起收養認可案,承審法官認為該案中的兒童自幼受到遠房親戚良好的照顧,卻因兩人屬於「旁系7等親」,受限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強制委託收出養機構媒合的規定,無法許可由該遠房親戚收養。承審法官認為《兒少法》相關規定限制人民收養自由而聲請釋憲,卻因憲法法庭凍結卡關,間接導致該童應該由誰照顧,持續陷於不確定。

    另外「性侵追訴期」聲請案也同樣慢不得。台灣掀起#Metoo運動後,有性侵被害人決定鼓起勇氣對加害人提告,卻因案件罹於《刑法》追訴期遭地檢署以不起訴處分,當事人提起再議、聲請交付審判均遭駁回。有被害人委任律師聲請釋憲,該案早在去年3月就獲得受理,同樣因憲法法庭凍結而卡關。


    對於這些性侵被害人而言,即便一如期盼獲得憲法法庭的有利判決,未來仍須再向法院提告,熬過漫長的審理程序。憲法法庭的凍結,形同延長被害人的身心煎熬。

    這次憲法法庭判決《憲訴法》部分條文違憲後,記者問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這次宣判後是否會全面重啟?」,她語帶保留地說,案件的審理是憲法法庭的審判核心範圍,司法行政機關必須尊重審判獨立,因此不方便表示意見。但本件判決光大法官就戰成兩派,朝野和社會意見亦是如此,積案問題恐怕依舊難解。

    憲法法庭12/19判決《憲訴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引起社會廣泛爭論,後續是否會重啟評議判決引發關注。李政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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