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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修正《危老條例》 納老宅延壽機制及增加租稅優惠

    2025-11-27 17:46 / 作者 楊文琪
    內政部今日召開部務會報,會後由政務次長董建宏對外說明。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11/27)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特別將目前推動中的老宅延壽機能復新機制納入法規體系,延長建物使用年限,強化住宅安全,並提升建築機能與永續性能。其餘調整重點還包括「精進重建適用範圍」、「新增捐贈社會住宅及福利設施容積獎勵」及「稅負減免優惠」等措施。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鑑於條例原定施行期限至2027年5月31日,為持續提升建物安全並推動居住品質改善,本次修法將條例名稱修正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修繕促進條例》,並刪除施行期限,以利政策長期推動,修正草案將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說,本次修法重點之一為精進重建適用範圍,以住宅使用為核心,避免過去出現基地過小的「紙片屋」或飯店、商辦借危老重建取得大量容積等現象。新法明定重建合法建築物之住宅使用比例須達1/2以上,以落實改善居住環境之立法目的;另增訂重建計畫未達500平方公尺者,其申請容積獎勵上限下修為基準容積1.2倍或原建築容積1.1倍,以提高施工安全並引導擴大重建規模。至於重建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且配合提供社會住宅及福利設施者,可享有最高基準容積15%的獎勵,以肯定其對危險建物更新與社會福祉之貢獻。

    為提高民眾參與意願,本次修法亦比照《都市更新條例》新增協議合建稅賦優惠,包括原所有權人與起造人因合建辦理產權移轉時,可減徵40%土地增值稅與契稅;另在修繕施工期間及完工後2年內,其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減徵50%,以降低民眾負擔並提升重建與修繕誘因。另為鼓勵危老案件符合國內節能減碳、再生能源之永續重大政策,及取得綠建築銀級、耐震等標章,政府也透過綠色金融給予相關支持,在促進居住安全之際,也符合國家永續發展目標。

    劉世芳說,為全面強化國內建築安全與防災韌性,政府正同步推動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及老宅延壽等政策,以面對國內逾30年老宅已突破500萬戶、人屋雙老與少子化等挑戰。

    內政部強調,政府將持續致力消弭危險建築物並務實解決台灣「人屋雙老」問題,都市更新政策推動須兼顧公共利益、社會責任與各方權益。除持續推動公辦與民辦都市更新外,內政部也依據賴清德總統指示積極研議自主都更相關方案,包括財務與專業協助,並加強與社會各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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