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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俊憲稱柯文哲交保「有潛台詞」 陳智菡反擊:發廢文就能選市長?

    2025-09-06 11:47 / 作者 陳祖傑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左)、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右)。合成照。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身陷京華城容積率、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近一年後,北院昨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須接受電子監控。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認為,法院新聞稿指法官限定只能由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保證金交保,潛台詞就是不能再演「自己不想出來,別人擅自主張的戲碼。」不過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反擊,林俊憲是打算選市長的人,如果以為發廢文就能選市長,民進黨還不如派網紅四叉貓出來選就好。

    對於北院昨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林俊憲表示,在裁定結論的地方,法官特別限定只能由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保證金交保,代表只有柯文哲自己能決定是否交保,不能再像上次一樣,由別人拎著一個行李箱保金、代替他具保就出來,事後還要演成「自己其實不想出來,都是別人擅作主張」的戲碼。

    林俊憲認為,法官的意思就是不准再演戲,交保與否,都是柯文哲自己要負責、都是他個人的意志,如果大家理解這點,再仔細看看新聞,對照柯的回應和黨主席黃國昌的發文,「相信可以讀出更多潛台詞。」

    面對林俊憲的解讀,陳智菡在臉書表示,請委員不要無事生非,先搞清楚法院規範再發文,講話要有邏輯,「你所謂的潛台詞該不會是看了爆發性騷案的三立電視鄉土劇學的吧?」

    陳智菡解釋,被羈押禁見的人一定是請別人代交保金具保,難道當事人可以自己出來辦嗎?不以柯文哲名義要以誰名義?每個合議庭法官有不同寫法,至少目前她看到同案沈慶京、應曉薇具保停押的裁定書都是同樣的寫法。

    陳智菡語帶諷刺表示,民進黨不是很多「綠師」?怎麼不先去請教一下或Google 完新聞再po文?一位要選市長的政治人物,發言還是要審慎,與其在那邊像個酸民一樣酸言酸語,想見縫插針,怎麼不檢討台灣現行羈押體制有多荒謬。

    陳智菡指出,為避免羈押成為預先刑罰的手段,即便是屬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仍須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才可為羈押,但這些羈押事由,充滿著不確定性,尤其是所謂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用語模糊,到底檢察官「要舉證到何等程度」,才足稱為相當理由,實無客觀標準,致易流於司法恣意、押人取供。

    陳智菡說,柯文哲已經被羈押禁見一年,在看守所內惡劣環境下只能就著昏暗燈光、趴在地上研讀律師轉交給他的資料,猶如雙手雙腳被綑綁起來作戰,捍衛自己的清白,馬上要言詞辯論了,他當然想出來好好做準備,但他個性不喜歡麻煩別人。

    陳智菡提到,之前柯文哲就在法庭上說過,如果是天價上億交保金,他寧可不出來,因為這麼大的數目一定要付利息、且要盡快還,今年初他短暫交保5天就很苦惱3000萬借來的交保金要如何盡快還給黃國昌。

    陳智菡表示,如今柯文哲已經將農地賣掉,籌措了5000萬,剩下的2000萬若還是要向親友借,柯會非常不安,所以他才需要考慮,更何況提出一堆不符合羈押要件的檢方還在研議、不排除抗告,干擾他在本案訴訟節奏,屆時若又要幾進幾出,壓縮準備辯論時間,他如何能不考慮?

    陳智菡再次強調,「以個人名義」具保不是什麼新鮮的名詞,想請問林立委,保金可以用匯款的不用提領現金,知道嗎?匯款單上若不註記柯文哲姓名,法院如何知道這筆匯款是為何目的所匯入?

    最後,陳智菡批評,林俊憲是打算選市長的人了,台南市民是很有智慧的,如果林俊憲以為發廢文就能選市長,民主進步黨的選對會 還不如派網紅四叉貓出來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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