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加速通過「青年基本法」,4小黨出面要求納入18歲公民權。取自台灣基進臉書
針對保障青年族群發展的「青年基本法」,今天(8/14)在立法院的教育文化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對此,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與世代共好協會也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應理性審查並儘速通過,讓該法成為青年發展的母法,回應青年需求、確保以青年為主體的政策基礎,並將18歲公民權納入條文。
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劉品辰指出,相對去年民眾黨主導下快速通過的「壯世代促進法」,顯示存在世代不正義的資源錯置,更忽視青年與三明治世代的壓力與處境。劉品辰也說,時代力量主張青年參與機制應法制化、行政院層級設跨部會青年事務機構,以及將18歲公民權納入條文,當18歲青年已能當兵、納稅、承擔義務,卻被排除在投票權之外,是民主的矛盾與不公。
另外,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提出兩項主張,其一為「青年積極賦能」,透過憲法法庭釋憲保障18歲投票權;其二是地方成立「青年民主審議會議」並賦予法案副署權,讓地方立法須經青年審議會議副署。讓青年擁有完整的投票權,以及直接決定法案、決定國家事務的權力,提升青年的政治效能感(political efficacy)。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指出,「青年基本法」應明文規範回應義務與時限,讓建議能系統化處理,並標準化中央與地方機制;同時,行政院應設專責機構,整合文化、勞動、住房等跨部會政策,並補足15至17歲政策空白。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表示,綠黨主張將18歲公民權寫入條文,讓青年真正擁有影響政策的權利。他強調,沒有青年參與,就沒有未來的民主,綠黨將持續行動,確保青年有改變台灣的力量。
世代共好協會秘書長黃種賢也提出八大訴求,一、明確將青年定義為18至35歲;二、提升中央青年事務層級,設立「青年發展委員會」或「青年發展處」;三、青年諮詢與公共參與機制入法;四、22縣市均設青年參與機制;五、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青年事務發展會報」;六、藥物濫用與詐騙防治應由專法處理,維持母法定位;七、建立定期全國性青年需求調查;八、將8月12日訂為「全國青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