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合議庭今天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延長羈押兩月,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和「大帳房」李文宗獲准交保,合議庭命沈慶京交保1億8千萬、李文宗2000萬元,兩人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另須配戴個案手機及電子腳環。柯文哲今年的生日(8/6)確定在牢裡度過。
檢方指控,沈慶京為取得京華城最大容積率,一方面行賄應曉薇5250萬元,另一方面先指示捐款210萬給民眾黨作為行賄柯文哲的「前金」,另行賄柯文哲1500萬元,讓持有京華城的鼎越公司持有土地從法定基準的560%來到672%,違法取得容積獎勵18463.2平方公尺,圖利金額上看121億545萬6748元。
北檢去年12/26起訴柯文哲等13人,合議庭兩度裁定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及應曉薇等4人交保,但均被高院撤銷,柯文哲等人於1/2遭逆轉收押禁見迄今11個月。
合議庭今天再度裁定,柯文哲和應曉薇自8/2起延長羈押禁見兩個月,但柯文哲多次喊聲「救援」的同學李文宗則獲准交保2000萬,至於沈慶京的交保金額也從原本的3億元(含兩億元人保)大降為1億8千萬,而合議庭也對兩人祭出重重限制。
合議庭指出,李文宗以自身名義提出20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押,但他必須限制住居在新竹市北區,另從停止羈押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此外,他也不得和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更必須在左腳戴上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監控,為期8個月。
至於沈慶京的部分,合議庭日前裁准3億元具保停押,其中兩億元為人保,但他主張人保難尋,懇求合議庭減少保金。
合議庭今天直接豁免沈慶京的人保限制,全數改為現金保,命他必須提出1億8千萬元保金(其中至少1億元須用自身名義提出),具保後則限制住居在台北市大安區,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合議庭也命他不得接觸同案被告或證人,另需在左腳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監控,為期8個月。
合議庭指出,李文宗和沈慶京如果無法在8/1中午12點前交保完畢,將從8/2起延長羈押禁見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