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因與ADOR合約官司,宣布停止所有活動。翻攝njz_official IG
韓國人氣女團NewJeans與所屬公司ADOR的合約糾紛,一審終於宣判,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10/30)日裁定,ADOR解除前執行長閔熙珍職務,並不足以構成違反與NewJeans的專屬合約,因此判定合約仍屬有效。法院同時核准ADOR申請的間接強制命令,禁止NewJeans成員以「NJZ」等新團名活動,若任何成員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從事演藝活動,將需各自繳納韓幣10億元(約新台幣2150萬元)的違約金。NewJeans方面隨即表示,尊重判決但無法回到ADOR,將提出上訴。
NewJeans的經紀糾紛始於2024年11月,當時NewJeans召開記者會,宣布終止與ADOR的專屬合約,原因之一是團隊核心製作人閔熙珍遭公司解除職務。NewJeans認為,這項人事變動已構成公司違約,遂單方面提出解約;然而ADOR於同年12月向法院提告,主張合約依然有效,並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成員以其他名義活動,今年2月獲得法院先行准許,而今日的一審判決則正式確認ADOR的立場。
法院在判決指出,僅以解雇閔熙珍為理由,難以認定ADOR違反與NewJeans的專屬條款;閔熙珍自稱「為了保護NewJeans而公開對抗公司」的說法,並未與維護團體利益存在直接關聯,其行為更接近個人職權與公司經營權的爭議。基於此,法院完全不採信「為團體發聲」的辯解,認為合約應維持有效。
法院也裁定,若NewJeans成員未經ADOR事前同意即從事商業演出、簽署代言或參與其他娛樂活動,將以「每名成員、每次活動」為單位,處以韓幣10億元的罰金。此前,NewJeans曾在禁制令期間以新團名「NJZ」計畫參與海外音樂節,若依現行判決,光該次活動即可能被罰總額50億韓元(約新台幣1.2億元)。
對於判決結果,NewJeans透過委任的世宗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表示尊重法院的裁定,但團體與ADOR的信任關係「已完全破裂」,不可能再回到原公司繼續活動。聲明中指出,團隊已決定提出上訴,希望法院能在二審中重新檢視所有事實與解約的法律依據,作出更公正的判決。
目前,NewJeans的正式合約仍簽到2029年7月31日,尚有近4年期限。由於法院核准的間接強制命令持續生效,團體活動全面停擺,成員亦無法以個人名義接案或參與節目。韓媒分析指出,此案不僅是偶像與經紀公司間的合約糾紛,更是韓國娛樂產業中少見的「製作人與藝人全面對立」案例,若上訴未獲逆轉,NewJeans恐面臨長期冷凍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