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2 18:36
個人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短期交易將被課予重稅,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因繼承而取得的房地,對受遺贈人而言,取得的時點非人為所能控制,已放寬「連續繼承」而取得的房地,得將連續「各次」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2024-03-29 07:30
房地合一所得稅制上路後,個人因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地持有期間的計算規定,財政部已在去年11月發出解釋令要放寬了,以後可以連續「各次」繼承或受遺贈的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適用稅率很可望從45%降至15%。
2023-11-15 17:52
小明的爺爺在2013年1月買入一棟房地,爺爺在2022年1月身故,由小明的爸爸繼承房地;未料小明的爸爸繼承房地才一年,就不幸在2023年1月身故,而孤苦無依的小明在繼承房地後,被迫在2023年11月出售才能換得生活費。那麼,依據房地合一稅的持有期間該怎麼算?是不到1年、2年、還是10年?這涉及最終要繳納的房地合一稅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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