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2 19:23
台中市警局少年隊陳姓小隊長、張姓及田姓偵查佐,各因申辦公積金未獲准、擔心經費等不足等原因,向租用監控設備的洪姓業者聲稱「便當錢不夠」,要求開假發票,浮報費用共約9萬元。檢方調查後,認為3人未將錢納入私囊,不構成貪污,而依偽造文書起訴陳、洪,張及田2員警則緩起訴。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