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示意圖。翻攝pexels。
曾被封為「台灣第6大富婆」的電動代步車大廠「必翔」前董座蔣清明,涉炒股遭高院更一審判5年,另涉挪用公款遭高院判8年,兩案均上訴最高法院。高院今天下午召開炒股案訊問庭,原以為要討論科技監控,詎料合議庭評議後大逆轉,審判長當庭曝光她涉及的挪用公款案今天定讞,審酌她有逃亡可能性,諭知當庭收押。一下子聽到「判刑定讞」及「羈押」兩個大噩耗,蔣清明傻眼拭淚,委任律師也錯愕不已。有律師直言「從來沒聽過這麼剛好的事」。
必翔是電動代步車大廠,號稱科技界的台灣之光。不過,蔣清明與前夫、必翔創辦人伍必翔涉嫌挪用公司4億元資金護盤,蔣清明另涉挪用中國子公司17億元,部分資金流入女兒戴佳瑀(已歿)個人戶頭,後來,必翔因交不出財報下市,兩夫婦也在2017年離異。一審判蔣清明5年6月、伍必翔5年2月,二審去年7月改判蔣清明8年、伍必翔4年半,全案上訴最高法院。
不過,蔣清明涉案不只一起。她另被控和秘書張清英及彭建忠等3名股市作手聯合炒作自家股票,一審認定犯罪金額破億,重判蔣清明13年,但二審重算後認定未達1億元,改判5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去年9月仍判蔣清明5年,全案也上訴最高法院。
蔣清明涉及的挪用公款、炒股案件均在最高法院纏訟中,負責處理炒股案強制處分的高院合議庭,考量她限制出境出海處分的處分已經達到時間上限,為了釐清是否施以科技監控,今天下午特地開庭傳喚蔣清明訊問。
高院詢問檢辯對於監控的意見,律師建議限制住居即可,檢方則主張可以戴電子腳環,合議庭旋即暫時休庭進行評議。沒想到,評議一結束復庭,審判長吳麗英赫然告訴蔣清明,最高法院今天已經駁回她的挪用公款案上訴案,她被判決8年定讞,檢方近期可能會執行,合議庭考量蔣清明在本案(炒股案)也被判5年,未來有罪的機率高,審酌她有數十億資產,擁有境外生活能力,認為具有逃亡可能性,當庭諭知羈押。
蔣清明聽到自己的另案判刑確定,她還要被羈押,當庭感到傻眼、震驚,隨即崩潰拭淚,她告訴法官,「我能逃去哪,我只有中華民國護照...」,一旁的律師也深感錯愕。高院隨後由女法警將蔣清明戒護送往台北看守所執行羈押。
據了解,最高法院今天上午就公告駁回此案,高院下午「剛好」召開訊問庭,幾乎是無縫接軌。有律師聞訊訝異地說,「從來沒看過這種事!」據了解,蔣清明在收到裁定後,將委託律師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