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時任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林帝志(改名林承家),7年前把價值7990元的公發洗衣機跨海寄回台南家裡使用,此事在部隊傳開後,他火速花8000元購買同型號洗衣機送回部隊試圖魚目混珠,結果被戳破,最高法院今年初判他6年8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林帝志不服,兩度向金門高分院聲請再審均遭駁回。
林帝志在2017年7月1日到2019年10月4日間派任金防部少將參謀長,金防部後勤處為了改善陸軍金門支援營彈藥連官兵的生活設施,由時任少校蔡姓彈藥官辦理「洗衣機10.5KG等2項採購」作業,林承家指示承辦人轉知彈藥連連長在採購後,把一台洗衣機送到參謀長辦公室,供時任金防部副參謀長鄭有為(已退伍)使用。
彈藥連同年底以每台7990元的價格購買10台洗衣機,其中一台送到參謀長辦公室,但鄭有為表示暫時沒有需要,林帝志就指示搬到參謀長辦公室的接待室後,2018年1月間委託官兵將洗衣機寄到自己的台南住處侵占。這件事在金防部內部傳開後,林帝志為遮掩犯行,在2018年6月間,在參謀長辦公室內交給官兵8000元,指示官兵到門市購買相同廠牌型號的洗衣機運回金防部,並叮囑不要讓部隊人員發現。
他把運回家的洗衣機運回金門,寄放在不知情友人的工務所,後來還和對方商量,請對方提供一張「洗衣機存放證明書」,並註明洗衣機是「1年多前」供其使用,防止侵占一事曝光。但這個魚目混珠的行為被調查局戳破。
林帝志不認罪,一審金門地院重判12年、二審金門高分院改判6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軍方於2019年12月將林帝志撤職,他打行政訴訟救濟中;此外,即使刑事訴訟已定讞,但林帝志未放棄拚清白,他在今年4月間向最高法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遭駁回,仍另覓管道救濟,他兩度向金門高分院聲請再審,但二審認為,他並未提出翻轉訴訟的新事實、新證據,於3月、6月兩度駁回再審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