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憲兵過不了情關竟殺了女友。翻攝記者爆料網
新北一名許姓憲兵與同是軍人的劉姓女友去年分手,許男想挽回感情失敗,竟將女友掐死,還持續毆打屍體,更二度辱屍。案經新北地院法官及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依現役軍人等罪,處許男無期徒刑。可上訴。
去年(2024)5月間,19歲許男赴同齡劉女家中談判,女方執意分手,雙方大吵,許男情緒失控當場掐死劉女。見女方斷氣,仍然氣憤不已的許男,又用拳毆打屍體臉部5下。
許男更玷汙屍體,第一次因太快射精,自覺「未達到對性品質的要求」,竟又再度玷汙屍體。
由於劉女與家人同住,原本與家人約好出門,家人見她遲未步出房門,劉女胞姊在房外呼叫,也未見回應。許男為掩蓋犯行,拿女友手機傳送訊息稱「收到」、「再等等」等。
直到劉女胞姊打開房門,驚見妹妹下半赤裸,竟著內衣躺在床上,且嘴唇已發紫,一方面報警,另一方面也想對妹妹急救,但許男竟趴在許女身上,企圖阻止,更拿起刀企圖輕生。
許男被逮後坦承犯行,劉女家屬拒絕調解,要求判處許男死刑。
合議庭指出,許男剝奪非常年輕生命,還阻止施救,帶給家屬帶來不可磨滅的創傷,辱屍行為更喪失人性,惡性重大,遂依殺人罪判劉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辱屍罪處4年徒刑;用劉女手機偽造存活假象,犯偽造準私文書罪處1年徒刑,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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