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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院性侵女大生害輕生!留書罵狼醫「人渣」 父母求償敗訴原因曝

    2025-04-03 13:47 / 作者 林佳鋒
    一名女大生指控遭醫師性侵,在法院審理期間輕生身亡,父母向醫院及醫師求償,一審敗訴。示意圖,本報繪製
    一名女大生指控馬偕醫院王姓放射柯醫師在樓梯間性侵她,法院審理期間女大生輕生身亡,一審王男被判刑6年,二審卻因證據不足逆轉判無罪,案件目前發回更審;女大生父母向王男、院方提出1250萬元民事求償,法院判決免賠原因也曝光。

    起訴書指出,女大生和王姓放射科醫師是在網路認識,2020年12月28日女大生前往馬偕醫院精神科看診,兩人相約見面;女大生指控,王以「去一個神秘地方」「看照片」為由,將她帶到醫院福音樓4樓逃生出口樓梯間,不顧她拒絕稱「學長你不是知道我有男朋友嗎?不要這樣做」,對她性侵並要女學生口交。

    事發後女大生在Dcard發文揭露案情,並向警方報案,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王姓醫師。但是在一審審理期間,女大生於2022年6月21日墜樓身亡,生前留言寫道:「你這人渣,我死後詛咒你一切,我就在天上看著你,不得好死」。王男則否認犯行,強調僅隔著衣服撫摸女大生。

    一審根據被害人說法及相關證詞,認定王男犯罪,判處6年徒刑;二審則認為,案發前兩人頻繁互傳私密訊息,且女大生是為了向王展示手機內照片而相約見面,難以認定王男行為違反女方意願;另外,王雖有道德問題,但不能只憑「詛咒」就認定他性侵,案件改判無罪,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目前進行更一審審理中。

    民事部分,女大生父母向王男、馬偕醫院求償喪葬費用、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要求王跟醫院連帶賠償1250萬餘元。台北地院認為,父母沒有舉證王男確實性侵女大生,且遺書中僅可看出對王男的憤恨,並無指明有性侵事實,因此判決父母敗訴,王男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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