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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因詐保被判刑 宜蘭市代會主席再爆涉貪、賄選 遭求刑16年

    2025-03-31 12:59 / 作者 呂志明
    宜蘭市代表會主席林智勇。資料照。取自林智勇臉書
    無黨籍的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於2019年至2024年間宜蘭市公所辦理3項工程、勞務採購案時,為了圖謀自己的私利,涉嫌與宜蘭市公所秘書主任合謀,由他開設的公司承攬,甚至借牌圍標,不法所得共計488萬8688元,不僅如此,2022年林智勇為求順利當選市民代表,涉嫌行賄選民,宜蘭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智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依法將林及共謀者共計13人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16年徒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5年,以儆效尤。

    林智勇雖然出生政治世家,父親與伯父都曾是宜蘭縣議員,但林智勇爭議不斷,他3年前以市代會公務車製造假車禍,意圖詐領近百萬元保險金未遂,宜蘭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並求刑7年。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去年3月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林智勇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二審高等法院維持一審罪名與刑期。可上訴。

    2024年3月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林禹宏承辦某相驗案件,在死者手機發現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疑涉及多起貪污弊案,因此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成立專案小組,同時運用「台高檢署科技偵查輔助平台」機制,透過數位鑑識採證、沙箱管理及關聯性分析,詳加蒐證。

    專案小組查出, 2019年、2021至2024年間,宜蘭市公所辦理年度「宜蘭河濱公園場域環境維護及各項設施新作修繕搶災及營運方向測試等工作」採購案時,林智勇涉嫌與宜蘭市公所的黃姓、楊姓主任秘書共謀,由林智勇名下的公司順利得標。

    2019年、2022年至2024年間,宜蘭市公所辦理「清潔車輛租用高壓洗車設備暨車輛清潔委外勞務採購案,林智勇涉嫌借牌圍標,時任宜蘭市清潔隊的周姓隊長,明知林智勇借牌圍標,卻仍審核通過。宜蘭市公所辦理「宜蘭金六結環保公園及永金二橋起至下游約900公尺止場域環境維護及各項設施修繕搶修等工作」等標案,林智勇再度借牌圍標。

    此外,林智勇為求順利當選「111年宜蘭縣宜蘭市第22屆市民代表選舉」,指示時任市代會主席司機的吳姓男子,交付賄款5萬元向選民買票賄選。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智勇所犯圖利的不法所得共計488萬8688元,除了查扣其犯罪所得奥迪名車一輛,並今年1月20日囑託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完成變價拍賣,以保全犯罪所得之沒收及追徵,同時認為林智勇等1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依法起訴。

    檢察官認為,林智勇身為民選的地方民意代表,不知廉潔自持,為圖謀個人利益,不惜委棄人民託付其反映民意、審查預算、監督市政執行之信賴,反利用其權限,投標承攬受其監督的宜蘭市公所標案,形同將政府資源視同個人資源濫用,敗壞官箴,因此具體求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5年,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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