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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骨科名醫「愛的抱抱」女助理!涉強制猥褻「這原因」緩刑確定

    2025-07-04 11:57 / 作者 侯柏青
    最高法院。陳品佑攝
    時任台大醫院骨科部主任的名醫王至弘,2020年間在辦公室突然伸手環抱一名藥廠派駐骨科部的女研究助理,還將女方口罩拉下強吻、用手撫摸背和臀,對方一狀告上法院。他抗辯只有「愛的抱抱」,但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8月,二審認為他歷經偵審教訓不會再犯,給予緩刑3年,但命其支付100萬元給公庫、上3場法治教育課等。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檢方查出,王至弘2020年起擔任台大醫院骨科部主任(現已卸任),因此和某藥廠派駐在骨科部的研究助理有往來,他在2021年10月21日以送禮為由約女方到辦公室,女方要離開時,他突然靠近對方,無視女方掙脫、閃躲就環抱,還不顧疫情嚴峻,拉下女方口罩就強吻並用手撫摸女方的背部和臀部。

    女方對法官指控,當時王至弘聲稱要拿東西給她,他到辦公室以後,王至弘閒話家常表示要拿桂圓糕、茶葉等禮品讓她帶回去給爸媽,但後來又轉移話題,問她住在哪裡,她覺得很奇怪決定離開,王至弘卻說「一起走」。兩人快走到門口時,王至弘卻說「來抱一下」,女方回頭說「蛤什麼」,王至弘竟整個人正面抱上來,後來王摸到她背的後背包,就很生氣說「為什麼要背這麼大一個包包」。

    她說,王至弘要她快點把背包拿下,她遲疑了一下,王更生氣了,但是當時是下班時間,辦公室沒什麼人,她只好將包包先拿下來安撫王的情緒,沒想到,一放下包包,王竟衝上來抱住她,由於王的力氣太大無法掙脫,她只好等對方鬆開手,足足被抱20、30秒。

    等王鬆手後,她轉身拿包包想逃,王至弘卻衝上來把她的口罩拿下來,就開始親她,她想尖叫,但王至弘不為所動「勒很緊」,並趁機摸她的背、捏屁股,「他放開我的時候,我覺得很噁心。」不過,因為當時辦公室沒有人無法呼救,女方只好把口罩戴回去,王至弘笑得很開心,她只能默默跟著王至弘去搭電梯,到一樓以後就趕快跟著其他人跑出去。

    王至弘在法院應訊時全盤否認犯案,他僅承認有輕拍右肩、上背,和對方有類似互相大氣的「愛的抱抱」,但絕非強制猥褻。他的版本是,當天雙方在辦公室交談氣氛和樂,由於疫情嚴峻,他認為女方很辛苦,而他因為工作有運動傷害,由於「身心疲累」、「一時傷感」,覺得應該相互關懷鼓勵,才靠近討抱、拍一拍女方,但絕未緊抱,女方也拍拍他並講了一些安慰關心的話,兩人是像朋友間試著關懷的「愛的抱抱」,他沒有強迫對方,女方也沒有抗拒。

    他並辯稱,後來女方傳簡訊給同事只說「討抱」、「親了我」,看不出恐懼激動,更未提拉扯口罩,女方指控他「三衝三抱」並非事實,他並反控女方隨著時間越久,越說越離譜,還增加了他要求取下包包、叉腰握拳的情節。

    不過,一審依據卷內證據及女方事後傳簡訊給主管及其他醫師說,「你知道,我剛剛去王至弘辦公室,他說要跟我講一下話,跟我話家常後,忽然跟我討抱抱,然後就親了我。嚇死我了,我脫離後就跟他說不可以這樣,然後故作鎮定跟他走去電梯,剛好有人按一樓,我馬上跟他說拜拜!」、「超想罵髒話的啊」,綜合認定王至弘所言不實,依強制猥褻罪判他8月有期徒刑。王至弘提上訴。

    二審認為,王至弘犯案事證明確,考量他雖然否認犯行,但同意賠償女方100萬元,只是未能達成和解等,原審並沒有量刑失衡,未更動刑度。不過,二審考量他是初犯,雖然沒有坦承,但否認犯罪為人性使然,並非能否教化警示的唯一標準,審酌他具有博士學歷、長期擔任骨科主治醫師且為台大醫學院專任教授等,歷年門診和手術人數非常多,他的醫學長才對社會有貢獻。

    二審認為,王至弘的醫學專業是目前社會非常需要的,國家培養人才不容易,而且告訴人仍可以透過民事訴訟拿到賠償,考量王至弘受到這次教訓應該知所警惕,相信他沒有再犯之虞,因此給予緩刑3年以勵自新。不過,為了加強王至弘的法治觀念、確保他能記取教訓,命他在判決確定日起半年內必須繳交公庫100萬元、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在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以觀後效。

    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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