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位於美國加州山景市的總部招牌。路透社
網路搜尋引擎龍頭Google週五(9/5)被歐盟判定違反公平競爭法,祭出上千億台幣重罰。美國總統川普則是捍衛自家企業,威脅將對歐盟啟動301條款報復。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週五表示,Google濫用廣告技術主導地位,損害公平競爭環境,因此開罰29.5億歐元(約1055億元台幣)。
歐盟指控,Google透過優先推廣自身服務,損害競爭對手及廣告商利益,要求Google在60天內提交解決方案,並在30天內執行方案。歐盟執委會重申,不排除要求Google將其廣告技術業務分拆。
歐盟競爭事務主管黎貝拉(Teresa Ribera)說:「Google必須對利益衝突狀況提出認真的解決方案,如果未能解決,我們絕不遲疑祭出更強重罰。」
美國總統川普則在自家社群媒體Truth Social發文痛批歐盟懲罰「不公」且「具歧視性」。川普稍晚親口向媒體表示,一定會對歐盟直接報復。他說:「我們不能讓美國史上最獨特的創造發明遭受如此待遇,如果真的如此,我被迫啟動301條款,來抵銷掉這項對納稅美國企業的罰款。」
1974 年《貿易法》的第 301 條允許美國懲處那些採取「無法辯解」或「不合理」行為,或對美國貿易造成負擔的外國政府。
川普表示,他一定會就此直接向歐盟交涉。一般認為,川普很可能對歐盟祭出關稅報復。
Google也對歐盟決策表達不滿,並表示一定會繼續上訴。Google在聲明中說:「歐盟執委會針對我方廣告科技服務的決定是錯誤的,我們將會上訴。執委會施加不公平的罰款和要求,將損害數以千計的歐洲企業,讓他們更難營利。」
這並非Google首次因違反規定遭歐盟重罰。該公司於2017年被祭出24.2億歐元罰款;2018年被罰43億歐元;2019年又被開罰14.9億歐元。
除了在歐洲踢法院鐵板,Google本月3日被美國聯邦法院判定侵犯用戶隱私,須付4.25億美元(約新台幣131.7億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