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張綵茜攝
面對近年酒毒駕肇事頻傳,釀成多起悲劇,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7/22)審查《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以及朝野立委提出共56個修法版本,皆主張加重毒酒駕刑責。國民黨立委林沛祥提案,重大毒駕致死罪中應判死刑;法務部對此表示,近兩個月全國毒駕案件達4272件,若符合殺人罪的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要件,現行法最重可判死刑,但對於酒駕、毒駕是否採相同法定刑,以及全面沒收車輛等修法方向,仍應審慎評估。
法務部推動修法提高毒駕刑度,行政院6月11日已通過修正草案,未來毒駕最高刑度由3年提高至5年有期徒刑;毒駕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10年內再犯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另外,毒酒駕肇事致人死傷將採「義務沒收」車輛,無法沒收者則追徵價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以及朝野立委提出共56個修法版本。林沛祥表示,台中豐原日前發生毒駕撞死人的悲劇,毒駕案件是否增加?他呼籲對造成死亡的重大毒駕案件,應賦予法院判處死刑的選項,而非一概排除。他說:「毒駕到底要害死多少人,政府才甘願真正下重手?」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主張,重大毒駕致死案件應賦予法院判處死刑的選項。張綵茜攝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說明,近兩個月全國毒駕案件達4272件,其中涉及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就有981件,較去年同期增加,支持提高刑責,內政部也表態支持加重處罰及沒收毒酒駕車輛。
黃謀信表示,若毒駕行為符合《刑法》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的要件,即可依殺人罪論處,依現行《刑法》第271條最重可判死刑;他強調,打擊毒駕的立場與林沛祥一致,也已要求檢察機關,若毒駕案件符合殺人罪構成要件,就應直接依殺人罪偵辦,而非僅依毒駕致死罪論處。
不過,黃謀信提醒,部分委員版本將酒駕、毒駕提高至相同法定刑,但兩者犯罪情節與惡性仍有差異,是否採一致刑責仍須審慎評估。此外,若一律沒收毒酒駕車輛,恐涉及租車公司等善意第三人的財產權,須注意比例原則;另部分草案規定不得減刑,也須考量是否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人權意旨相符。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說明,近兩個月全國毒駕案件達4272件。張綵茜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