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協會理事長劉千萍(中)及兩位常務理事李依靜(中左)、劉俊良(中右),在立法院舉行「給我時光機,找到媽媽的除籍證明」記者會。周永受攝
在台灣的中國籍配偶或二代近期陸續收到移民署通知,必須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證明已經註銷中國戶籍、沒有領有中國護照,3個月逾期未補繳將除戶、撤銷定居證。這項突如其來的通知引起軒然大波。對此,由新移民二代組成的「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協會(移青陣)」要求政府延長補件時間、開放同等效力文件佐證。
移青陣今(4/14)日舉辦記者會提出5大訴求,包括建立清楚、可追蹤的申訴與行政救濟管道;公布具同等效力的佐證文件清單,減輕舉證負擔;合理調整補件期限,反映實際跨境辦理時程;提供行政資源支持,避免基層與民間成為緩衝墊;正視移民家庭的情感創傷,建構長期支持系統。
陸委會於4月10日公布4種可以「具結」方式取代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的類型。理事長劉千萍表示,移青陣過去一週收到超過60起案例,同時因為網路與媒體的反映,政府不斷擠出「配套措施」,不過電話還是打不進去,她指出行政窗口明顯缺乏明確指引,應增編基層人力、設立更多實體與線上諮詢管道,並投入資源培力承辦人員。
常務理事李依靜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之後,兩岸直航航班縮減,機票價格漲價,且在當地未必又親人,還需安排住宿,而入境中國後往往需要轉機、轉車,交通往返曠日費時,對一般家庭而言必須耗費大量的時間與金錢處理,況且部分當事人還需子女或家人陪同,平時需要上班、上課的民眾來說造成困擾,「他們不是不想辦,也不是不辦,只是抽不出身去辦。」
李依靜分享,有當事人辛苦聯絡原戶籍地,對方卻只回一句「這種證明我們不開」,隨即掛斷電話;也有人輾轉跑了3個不同單位,卻都得到「不是我們業務」的回應。她直言「不是不願意補,是不知道要補什麼,也不知道去哪裡補」,許多民眾都是透過網路社群口耳相傳,即便有當地親戚協助或代辦,兩岸在行政與制度的落差,也形成障礙。
李依靜另外提到,事實上不少當事人早已持有足以證明無中國戶籍的資料,例如僅限無戶籍人士持有的台胞證、中國戶口本、地方派出所開具的書面回函,但政府卻從未明確公告這些文件是否具同等效力,導致當事人陷入資訊不對等與舉證無門的困境。呼籲政府應立即公布一份具體明確的佐證文件清單,讓當事人有跡可循,也減少他們在行政程序中被推來推去、反覆奔波的風險與成本。
針對移青陣的訴求,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目前已經有很多人回去申請了,而對於一些狀況特殊想要延期的人,政府正在搜集各種案例,將持續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