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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翁重鈞家族「壟斷軍糧」獲利11億挨告  蔡易餘二度判「免賠」

    2025-03-04 13:00 / 作者 侯柏青
    立委蔡易餘質詢。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2016年底召開記者會及上政論節目時,指控時任國民黨立委翁重鈞(現任立委)利用立委職權協助家族企業長年壟斷軍糧生意,累積獲利11億元,翁重鈞提告求償200萬元並要求回復名譽。一審判蔡易餘賠20萬元,二審改判免賠,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天仍判蔡易餘不用賠償。翁重鈞可上訴。

    翁重鈞提告主張,蔡易餘在2016年12月28、29日分別在立法院及《民視》政論節目上,指控他的家族經營的玉豐糧食股份有限公司,用特權拿到原屬政府所有的二氧化碳包裝機(白米包裝機),以承辦軍糧業務;他認為,蔡易餘誣指玉豐藉著賣軍糧給國防部,以每公斤27元向農民收購,再以47元轉賣,還說這項業務20年來累積獲利11億元。

    翁重鈞主張,蔡易餘不法侵害他的名譽權,原審提告求償200萬元及刊登道歉、聲明啟事等回復名譽處分。一審判賠20萬元,翁重鈞和蔡易餘各自上訴後,但二審改判免賠,翁重鈞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更審,翁重鈞堅持蔡易餘必須賠償20萬元,同時修正,要求蔡易餘負擔他刊登勝訴啟事的費用。

    國民黨立委翁重鈞。資料照。廖瑞祥攝

    高院更一審認為,蔡易餘提及,「翁重鈞家族的玉豐購買白米包裝機,軍糧都是翁重鈞家族在做。」其言論有玉豐的經濟部資料及分公司資料、台南高分院刑事判決書內容作依據,而且玉豐確實從1996年2月辦理軍糧白米密封包裝業務至今,也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提供的契約文件相符。合議庭認定,他的言論有憑據,沒有侵害翁重鈞名譽權。

    此外,蔡易餘在言論中質疑「將二氧化碳包裝改成真空包裝、是否保存較久、繳交軍糧改採政府採購公開招標」,也有提出衛生福利部的函文做論述依據,農糧署辦公糧的政府採購業務屬於可受公評之事,應受言論自由保障,沒有侵害翁重鈞名譽權。

    而蔡易餘提到「公糧的收購,過去賣23塊,現在有提高,賣 27 塊,經過了他們的玉豐家,他們的二氧化碳的包裝,一公斤變47塊賣出去,從80幾年到105年這中間,光是這個利潤就已經超過了11億」等語。

    合議庭認為,依農糧署南區分署的函文,可以得知玉豐承辦公糧業務每年可以請領手續費、加工費及保管費,承作軍糧密封白米包裝業務,也可以請領包裝工資及材料費。根據蔡易餘當初的查證,他是從2008年到2016年的國軍採購白米數量及金額,依照國軍人數在1996到2016年的人數增減,推算出1996年到2007年的採購數量,另以農糧署辦理稻穀收購價格與軍米銷售價格落差20元為利潤,計算出獲利。

    合議庭認為,蔡易餘依這些資料,有相當理由確信自己講的是主要事實,他針對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言論,沒有侵害翁重鈞名譽權。

    合議庭據此駁回翁重鈞的訴求,判蔡易餘免賠。翁重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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