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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藏匿「傅崐萁管家」還幫租套房 律師張睿文遭起訴求刑8月

    2025-11-11 09:39 / 作者 呂志明
    律師張睿文涉嫌藏匿李慶隆,檢方諭知交保50萬元。呂志明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捲入競選小物弊案,當台北地檢署展開偵查作為,傳喚全案關鍵人物、傅崐萁管家李慶隆到案時,李男的辯護律師張睿文當時在偵查庭陳述「李慶隆沒有逃亡之虞」,不料當檢調要再傳他到案時,他卻憑空消失,檢調查出,當初說李男不會逃亡的律師張睿文,竟然幫助他藏匿,檢察官今依《刑法》藏匿人犯罪起訴,並求刑8個月。

    當檢調於今年3月11日、3月14日連續發動2波搜索,前往李慶隆位於台中、花蓮住居所進行蒐證,同時請他到場查證時,李慶隆找了傅崐萁的御用律師張睿文當他的辯護人,3月11日李慶隆在張睿文陪同下前往北機站、台北地檢署接受訊問時,張睿文還當庭陳述「李慶隆沒有逃亡之虞」,不料這些全是預謀,一切都是障眼法。

    3月10日至12日之間,張睿文先以有親戚上台北找工作需要為由,向不知情的房屋仲介王雅瑱借用台北市大安區永康街的套房鑰匙,3月12日深夜11時坐上李慶隆的私家轎車,再將車子駛入張女律師事務所所在大樓的地下停車場,李當場拆掉車牌後再到律師事務所與張睿文會合。

    2人會合後,張睿文再連繫房仲王雅瑱,表示她的表弟北上找工作要借住套房,然後再開著自己的車子搭載李慶隆前往大安區麗水街某處與王雅瑱碰面,然後拿了1萬7000元給房仲,再將錢轉交給不知情的屋主。

    等到檢調在4月間要傳喚李慶隆時,由於連繫不上,調查人員與張睿文連繫時,她竟表示,只有在3月14日在事務所接到李慶隆的來電,但最後李男卻失連,直到檢調深入追查,才發現原來是律師張睿文涉嫌藏匿人犯。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律師張睿文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依法提起公訴。同時審酌其身為執業逾20年的資深律師,理應自律自治,誠正信實執行職務,且律師於執行職務時,對於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不得有矇蔽行為,不得有足以損害律師名譽或信用的行為、亦不得偽造變造證據、教唆偽證或為其他刻意阻礙真實發現之行為。

    但張睿文不思善盡辯護人職責,為當事人最大利益誠正信實執行職務,反而動用人脈與資源,藏匿犯罪嫌疑人且隱蔽其行蹤,妨害真實發現及國家司法權之行使,與身為在野法曹所應善盡之操守顯然背道而馳,所生危害非輕,且被告始終飾言狡辯,犯罪後依然未悔悟反省,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因此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8月,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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