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誠提醒美國納稅人須申報海外壽險保單以免被查稅。路透社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今(11)日表示,根據美國FBAR(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俗稱「肥爸」)與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俗稱「肥咖」)(特定境外資產聲明書8938表格)規定,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和稅務居民,每年必須向美國國稅局和財政部申報持有的特定外國金融資產,範圍涵蓋銀行帳戶、證券帳戶及具有解約金價值的保單與年金合約。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觀察,許多美國納稅義務人不清楚非美國的人壽保險屬於申報義務範圍之內。「肥爸」與8938(即「肥咖」)規定明確要求,凡是具備解約金價值的保險契約與年金合約,均須進行揭露。
更重要的是,若外國壽險保單不符合美國稅法對人壽保險的定義,除了需履行肥爸與8938的申報義務外,納稅義務人日後領取保單款項時,可能需被課徵美國所得稅,甚至面臨額外稅負。
蘇宥人提醒,海外壽險申報及稅務處理極具複雜性。實務上,多數外國壽險保單皆不符合美國稅法對人壽保險的定義測試,而無法在美國被認定為人壽保險。在這樣的情況下,保單不僅要進行肥爸與8938申報,更須考量是否有其他揭露性表格或是所得稅的申報義務。
此外,許多人對於肥爸與8938表格之間的差異也感到困惑,導致誤解和潛在的漏報與錯報。此類無意的疏漏可能引發後續嚴重的合規風險,包括被美國國稅局稽查和罰款。雖然肥爸及8938表格都要求揭露外國保單(包含有解約金價值的保單與年金合約),但兩者在申報門檻與對象的要求有所不同。
以肥爸來看,當在年度的任何時間點,所有外國金融帳戶的總價值超過10,000美元時,納稅義務人即必須向美國財政部提交肥爸。這不僅涵蓋納稅人自有帳戶,也包括其具簽署權限的帳戶。
相較之下,8938表格需隨年度所得稅申報提交給國稅局,且門檻依申報身分與居住地不同,例如海外單身申報者,年底資產超過20萬美元或年度中超過30萬美元即須申報;夫妻合併申報者門檻更高。
違規罰則方面,兩者也有顯著差異。對於肥爸來說,非故意違規的最高民事罰款為每次違規16,536美元(根據通貨膨脹調整),故意違規的罰款更高。至於8938表格,未完整提交申報表將導致每個納稅年度10,000美元的罰款,持續違規可能再追加到最高50,000美元的罰款。此外,針對因未揭露的海外金融資產而導致的稅款短繳,還可能適用高達欠稅款40%的罰款。
蘇宥人表示,由於美國稅法較為複雜,建議納稅人應就其海外金融資產諮詢稅務專家,以確保符合法規並降低未來稽核的風險。